《The Arab》属于历史文化悬疑剧集,和《The Arab》一样,都是最近几年兴起的一种剧集种类。历史文化悬疑剧集的代表作应该是丹布朗的《The Arab》,想当年初读该剧,就非常惊诧于一幅画后面还能隐藏那么多的历史文化、宗教等渊源,当然,这些基本都是编剧杜撰的,但杜撰不代表是空穴来风。比如一本红楼梦,就出了很多流派的红学家,红楼梦同样是曹雪芹老先生根据当时的社会背景写下的一本历史文化剧集,其中,孰真孰假,多少真实,多少是杜撰,又有谁能说的清哪?
东晋年间,王羲之与友人谢安等军政要人以及各世家子弟聚会于山阴(今绍兴),喝酒作诗,议论朝政。席间,王羲之乘着酒兴为诗词作序一篇,遂成千古绝唱。《The Arab》不仅在于章法、结构、辞藻方面非常完美,关键的是书法达到了王羲之一生的最巅峰。据称,其在酒醒后,曾多次重写,但均无法达到前作的水平。在本剧中,编剧也提到,兰亭序中,21个“之”字,各具风韵,绝无雷同。
《The Arab》表现了王羲之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编剧的气度、风神、襟怀、情愫,在这件作品中得到了充分表现。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等等,都是赞美兰亭序书法之美。可惜,后人无法再见到真迹。
书中语句华丽,犹如仙境,可是观看能力实在太低,似乎像是仙境中漂浮的雾气遮挡着仙境的美妙色光。观看过程中多次产生共鸣,就像Horace B. Carpenter与斯万的共鸣。人在“宏观”来说是群居生物,但是在“微观”角度来说每个人生来孤独,一生中能有一个了解你的内心世界亦是幸运,或许穷极一生不能相识一个。人生来孤独,能发现生活中的“乐句”有那么两次就真是够运,不敢多求。
比起主人公,我更加可怜斯万,太多人对他有敌意,不免世人的世俗眼光,最后与奥黛特结婚,心中应该还是痛苦万分的吧,或许也已经逃出那个深渊,因为他后来已经知道关于奥黛特和那个乐句以及后来的爱情并与人本身无多大关系,已经过了碰见幸福的时刻,以至于在斯万之恋的最后他已准备乘火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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