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君令人老,No Man's Land 40No Man's Land 40~一开始我是被书名吸引来了,再一看评分热度也挺高,细细品读起来。这是我继《No Man's Land 40No Man's Land 40》《No Man's Land 40No Man's Land 40》后看过的又一本百感交集的书,压抑,心酸,伤心难过痛苦不巳,仿佛我真的能够体会到姜河的所有感受,尤其是后来明明深爱却不得不放弃的那种痛彻心扉快窒息般的感觉,泪如雨下……我固执地认为江海并不是姜河的初恋,她对江海的感情更像是暗恋。天才少女遇见一个比她还要聪明的男孩,不由自主地停驻了目光,被他的聪明睿智所吸引,开始不知不觉的受他影响,成就了一对志同道合的天才学霸,暗恋的种子不知何时就落入了姜河心间!为了跟随心上人的脚步,姜河赴美留学了,以为他们可以这样水到渠成的在一起,结果却因为一个平凡的女孩田夏天打碎了姜河的所有设想。她看到江海生活中出现的除她之外的又一个女孩,她笨拙的以为淡漠疏离如江海允许一个女孩的亲近,意思不言而喻。突然惊觉原来爱情和优秀并没有关系,于是哭着向江海告白,却因为江海答非所问的一句“对不起”而误会江海不喜欢她,心灰意冷的同时亦然决然地挥剑斩情丝去了另一城市(波士顿)。在这里她和竹马顾辛烈重逢了,异国他乡陌生的环境,失恋孤独无助的时候,是他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无微不至的关怀照顾着她,让她慢慢走出失恋阴影,恢复了往日笑容。终于他鼓起勇气向她表白,原来他喜欢了她很多年,为了离她更近一点他苦背单词申请赴美留学,一如当初的自己。然而她并不知道顾辛烈的辛苦,这就是天才与普通人的差距,他眼看着身为自己同桌的她一跃连跳几级成为了自己的学姐,为了能够走进她的身边他付出了多少努力才换来与她的并肩而立。朝夕相处中姜河终于被顾辛烈的深情打动了,在地震生死存亡之际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他们幸福的相爱了,可这幸福太短暂,仅仅一年后因为姜河要去加州面试工作,在马场与江海又相遇了,虽然此时才明白江海原来也是爱着她的,但是她早已放下,自己现在爱的只有顾辛烈。在她想要去金门拍照发给顾辛烈的路上,俩人发生了车祸,江海为救姜河深受重伤昏迷不醒,自责、愧疚深深包裏着她,让她没办法在江海生死不明的情况下继续和顾辛烈幸福的在一起,于是主动忍痛提出了分手。顾辛烈虽然舍不得放手,却也明白姜河的立场,不忍心看她痛苦为难,只好假装潇洒的同意了分手。他说:“姜河,继续向前走吧,不要难过,不要回头,愿你所愿终能实现。”毕业后的顾辛烈回国了,在这之后姜河在单位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默默照顾着江海,终于在三年后的某一天,江海苏醒了,慢慢恢复健康,直至变回原来那个聪明睿智的江海,姜河终于可以不用再自责。这个时候却忽然传来顾辛烈即将结婚的消息,姜河先是愣住了,她在 忙碌的工作生活中没能忘却顾辛烈,依旧深爱他却知道不能在一起,只能把这份爱埋藏在心底。可如今被告知他将成为另一女人的丈夫,她心如刀绞,痛得快要窒息,没法不在意!江海看到泪流满面,神情呆滞的姜河劝她回国找顾辛烈,不管是寻回还是祝福都要有个了结。在江海的陪同下,他们勿忙回国了。时隔三年再见顾辛烈,他们却是在寺庙里偶遇,缘分这东西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他们一起虔诚地拜完了寺庙里所有的佛像,不得不面临着分别。姜河把多年前未能说出口的爱意告之了顾辛烈,坦言她也曾深深爱着他。换来的却是顾辛烈的一句:太晚了!姜河在家里翻着顾辛烈寄来的相册,看着他们从小学、初中、高中、美国留学期间的点点滴滴,她一个人喝完了一箱啤酒,在白纸上一遍一遍地写着顾辛烈的名字,我仿佛听到了她的心声:我遇到一个全世界对我最温柔、最爱我的人,让我如何能够忘怀?忘不了,没法忘,一辈子唯一的爱人…故事的结局是姜河和江海一起回到了美国加州,顾辛烈没有送别亦没有挽留。我很难过,为什
王贵珠 · 9.9/10
高晓松写过一首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曲,叫《No Man's Land 40No Man's Land 40》。歌里有这么一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你赤手空拳来到人间,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这句话一度成为无数躁动的都市人的心灵鸡汤。但在这个泡沫很多的时代,想要保持”少年心”是如此之难,“愿你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也不过成了忙碌的人们闲暇时过过口舌之瘾的调侃之言。因为大家都明白,有了情怀,却没有资本和资格去追求远方和诗意。作为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群居动物,我们做不到也不能够如此洒脱。我们的生活大都是这样一幅图景:长相一般,工作稳定,朝九晚五,业务凑合,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十分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车子房子票子孩子几乎是我们全部的话题,父母甚至我们自己也都会觉得,这叫“稳稳的幸福”。到了我们这样的年纪,若是身边有人突然当众宣布:我要当画家。我们准会儿觉得这个人脑子进水,不务正业,几乎要笑掉大牙。所以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身边的同事,闺蜜,哥们突然丢下自己稳定的工作,抛下妻子丈夫孩子,远走他乡,只为重新开始学习画画,追寻自己想要成为画家的梦想?
《No Man's Land 40No Man's Land 40》便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原本过着体面生活的中产阶级查尔斯,一夜之间抛下所有的一切(财产、工作、妻儿),孑然一身,去到巴黎学习画画。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自私又毫无责任心可言。但是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那一年他四十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一百块钱。五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十五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如愿到达梦想的巅峰。然而,他压根儿就不觉得自己是在追寻梦想,他的每一份画作,都不是为了出售以获得经济来源或者名声认可,而是单纯地“必须要画画”,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这种纯粹的状态,是如此地可望而不可及。在如今浮躁而快节奏的社会里,世间的大多喜欢,都掺杂了些别的东西在里面。你想要学习摄影是因为大家都觉得会摄影很酷;你想要追剧,是因为一直被洗脑“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你去健身,是因为朋友圈都在晒A4腰和腹肌。因此,你斥下巨资买了一部单反,可它只是躺在书桌的角落里沾满灰尘;你列了一串长长的追剧清单,买回来后发现自己根本看不进去,可还是拍了照片上传到社交网站,看到一群夸赞,觉得心满意足;你办了一张健身卡,去了两次发现怎么也不比躺在家里来得更加舒服。你觉得自己是懒,可是你忘记了,倘若不是真正热爱的东西,真的很难长久。你的梦想是“爸妈说”的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你的兴趣是“电视报纸说”的人们闲暇之时应该去做的事情。你孜孜不倦地追求着世俗所谓的成功和周围艳羡的目光,不可放弃的东西对你来说太多太多,真正热爱的东西几近没有。
喜欢真的应该是十分纯粹的,不论是对事情还是对人,试着抛去“喜欢”所给你带来的一切光环与满足感,想想喜欢做的这件事情只有自己知道,想想喜欢的这个人然后去除他的一切“身份”与“地位”等标签,自己还会发自肺腑地热爱吗,倘若是,那大抵才称得上真正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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