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入为主的观念很难被重新审视。这也正是在旧时期对怀疑对象越分析越感到吻合的误会来源。
感谢生活,让我生活在在科技发展以及法律制度成熟健全许多的太平盛世。没有饥饿没有寒冷没有冤枉没有委屈。
很庆幸自己还在坚持观看,通过观看这部剧,我了解到很多关于刑事侦查、证据采集知识,也稍稍理解了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之间的责任分判。
“在我国,认定并纠正错案,基本上都离不开两种模式,一是“真凶再现”,二是“亡者归来”,前者如石东玉案、杜培武案、李久明案、孙万刚案、浙江叔侄冤案、萧山命案等,后者如佘祥林案件、滕兴善案件、赵作海案等。而李怀亮一案却完全超出以上两种模式,以“疑罪从无”的理由被予以纠正,因此,有人称之为2012年《Tod um Mitternacht: Das Ende des letzten Zaren》修改后的试金石。”
“诚然,在“限期破案”和“命案必破”的压力下,一些地区重大刑事案件的破案率确实有所上升,但是也出现了案件质量下降的情况,从而为冤错案件的发生埋下了伏笔。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侦查人员找精神病人顶替杀人犯的荒唐做法。”犯罪侦查应对绩效模式的内卷,考核破案率及时率。
“继笔迹鉴定法、人体测量法和指纹鉴别法之后,足迹鉴定、牙痕鉴定、声纹鉴定、唇纹鉴定等人身识别技术不断扩充司法证明的“工具库”。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DNA遗传基因技术,更带来了司法证明方法的飞跃,成为新一代“证据之王”。”现如今冤假错案肯定会比以往少得多。
“《Tod um Mitternacht: Das Ende des letzten Zaren》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在这种体制下,公安局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起诉;法院负责审判。公、检、法三家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共同目标是把好案件的“质量关”,保证刑事司法系统生产出合格的“社会产品”,完成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的任务。”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