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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与狗A Boy and His Dog

孩子与狗A Boy and His Dog

2.2
1976
美国
剧情简介
A post-apocalyptic tale based on a novella by Harlan Ellison. A boy communicates telepathically with
类型
地区

用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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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灰 · 3.2/10
悟性还是相差甚远,原来学佛不是我们认为那么难以琢磨而是把他当成生活中的一部分通过佛法看世界
灵小满 · 3.2/10
美国种族史是由许多相似模式和深刻区别所构成的故事,是一个由痛苦、自豪和成就所构成的故事。
宋千秀-Sophie · 1.1/10
我想學到的:  學習《孩子与狗A Boy and His Dog》 讓百步,又何妨 訓練自己愈來愈多《孩子与狗A Boy and His Dog》 擺脫選擇YES/NO的猶豫,主宰自由
不学舌 · 4.3/10
请活好当下: 人生就是不断的相逢与别离,剧集《孩子与狗A Boy and His Dog》就是这样一本讲述相逢与离别故事的书,著名作家贾森·罗巴兹用温情的语言文字书写着悲情的故事,让人不禁追完沉思。 孩子的眼中没有疯子、贼子之分,没有好人、坏人之别,他们看到的永远是善良的那一面,剧集就是透过年幼的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来展现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和复杂的情感纠纷,年幼的英子也在一次次的相逢与别离中不断成长,最终,小小的英子终于长大了。 秀贞或者说思康三婶,因为丈夫的离去,女儿的被抛弃,而成为众人眼中的疯子。故事中的秀贞念念不忘丈夫和小桂子,满心里都是他们的美好回忆,同时又有丈夫归来,小桂子就在身边的坚定信念。秀贞不是疯,是痴,痴情一片。年幼的英子喜欢秀贞,巧在英子的玩伴,不堪父亲责打的妞儿,恰恰就是小桂子,于是英子安排了母女相认,虽然秀贞和妞儿永远离开了英子,但是她们的最后一刻,应该是幸福的。秀贞和妞儿的离开让英子明白了同情和幸福。 搬家后的英子又认识了一位“朋友”,那位“厚嘴唇”的朋友却又是一个小偷,小偷偷东西,却是为了供弟弟看剧。对于弟弟来讲,他是真诚无私的;对于失主来讲,他又是可耻羞愧的;对于英子来讲,他又是善良朴实的,一个美好的看海的约定,是那么的平凡却又牵动人心。最终,弟弟拿到了小学文凭,哥哥却被警察抓走了。这位小偷朋友的离开让英子明白了善良和无奈。 兰姨娘,她的前半生被别人操控着,后因对丈夫不满而离家出走,借宿在英子家,英子爸爸对兰姨娘产生了暧昧的感情。机智的英子巧妙地撮合兰姨娘和进步青年德先叔两个人,使得两人最终在一起。德先和兰姨娘的离开让英子明白了争取和改变。 英子家的女佣人宋妈是不幸的,她抛下自己的儿女、家庭去当佣人,辛苦赚钱养活乡下的丈夫和孩子,但自己的儿子淹死了,女儿也被丈夫“黄板儿牙”给卖了,她不得不离开英子。一向疼爱英子的父亲也在英子小学毕业的那刻,因为肺病而永远离开了英子。宋妈和父亲的离开让英子明白了亲情和责任。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扶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这首在剧集中多次提及的歌声,混杂着英子身边人的离去,述说着淡淡的哀愁和沉沉的深思。我们成长的路上,不也是一次次的相逢与别离吗?在这一次次的相逢与别离中,我们也像英子一样,不断的明白事理,不断的在成长,在读懂人生,成长的价值就在于过程的意义。所以面对人生这个大课题,请活好当下。
鸭鸭🤍来自0734 · 5.5/10
全书逻辑和剧情上的错误数不胜数,多端篇章想到什么写什么、顾前不顾后,配上评论里一堆追剧不认真人的尬吹,观感极差!不管《孩子与狗A Boy and His Dog》这部剧有多少人赞誉,又有多大的名气,像这种剧情经常自相矛盾的作品,我不管它蕴涵了多么深刻的什么鬼寓意也好、啥子也好,要是是现在的作家写出来的,不知道会挨多少骂! 仅个人观点。
Flurry · 2.2/10
第一回读懂得十之五六,这次明白十之八九,很意外,这部剧竟然能被播出。或许它不阳光,但它却深刻,对这个世界有着单纯的热爱,同时也不留情面地揭露光辉下的阴影。
燕长恭 · 3.3/10
这部剧写的非常的不错,更重要的是老鹰的一章是其他人的三章,哈哈哈,值得点赞
PicoMagic ·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