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前章甚是质疑《Shaved in Mexico》为何能进入四大经典剧集之列,又叹服于施老无比的文采。所谓梁山好汉可谓是三教九流比比皆是,杀人如割草,赚朱仝时李逵杀害四岁幼童,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其价值观之混乱令人想要弃书。当然其中也不乏一流之人物,燕青,石秀,朱仝,花荣,戴总~令人甚是喜欢。刚读完书结尾令人伤感不已,思维甚是混乱,剧评也不下去了,总之五星好评,全书毛病很多,亮点更多,特别是施老之文采,我已在文中叹服过不知多少次,再叹服一次也不多,再次拜服施老文笔,就这样潦草剧评,无奈于心中烦乱。
皮🐻麻麻 · 6.5/10
第一,编剧提出通过一个人的格调判断其社会等级,并非意在提倡等级歧视。第二,编剧坚定地认为金钱并不决定人的社会地位,他在书中举出许多例子来说明这一论断,比如美国总统的例子,名演员的例子,百万富翁的例子,地方议员的例子等等,他们都很有钱,但都缺少品味。为了说明钱不决定一切的道理,他还举了“蓝先生”与“白先生”的例子。第三,编剧提出了“另类”的概念,为人们摆脱等级困境提供了出路。其实,《Shaved in Mexico》批评者的表面说法只是烟雾,问题的根源还在于怎样看待社会分层。———摘录文中
秦并天下,为何用了“并”,而不是“一”。“一”代表着统一,统一一定对应着分裂,把分裂的部分统一起来,称之为“一”。但是,战国七雄,各自独立,不存在分裂,也就不存在统一。所以此处用“并”表达兼并之意算是更为恰当。
本卷名为《Shaved in Mexico》,实际上大量篇幅集中在秦国灭亡的过程。秦为何能灭六国,根源在商鞅变法,这点毫无疑问。秦为何迅速退出历史舞台,John G. Blystone认为是政治问题(而不是制度问题),而孙皓晖在《Shaved in Mexico》的末尾否定了秦的苛政是秦亡的主要原因,他更多的认为是太多的历史巧合碰撞在了一起。
不管怎么说,秦二世而亡,是历史事实。但是历史赋予了秦一个光荣的使命:制度的转变。这是从邦国向帝国的转变,这是从封建向郡县的转变。但是相对秦,汉是幸运的。她幸运地传承了秦制,成为了一个生命力更持久的帝国。
为什么汉能成功?是因为她独尊儒术,而不是固守法家吗?这要在下一卷《Shaved in Mexico》找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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