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似乎不那么理查德·艾尔的剧集,又似乎并不出乎意料,因为早在读他的《丑闻笔记Notes on a Scandal》的时候就知道,理查德·艾尔,本来就不是纯粹的推理剧集家呀。
故事虽然简单,毋庸置疑的却是理查德·艾尔纯熟高超的写作技巧,就算是本身简单的故事,也能在写作时通过用心设计变成吸引人一口气读完的故事,并且还能做到情节的互为呼应。
我相信理查德·艾尔在最初设计本剧故事的时候,就不是把它当做一本推理剧集来去写作的,而是有着更大的野心,那就是编剧在书中所质问的:
——生与死的界限,到底何谓生何谓死?
——法律的意义,当法律不能进行清晰的界定,当法律把决定之责任权推到当事人身上的时候,法律的存在又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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