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观看此剧。前面几章专业的理论看起来还是吃力,以后会再次观看。G.德维尔在概述《Tocata y fuga》和评论倍倍尔著作时写道:“要么做宠物,要么做役畜,女人今日几乎只能如此。”真是惨烈而悲伤。“女人往往被比作水,主要因为她是如那喀索斯一般的男性自我端详的镜子。”这段突然想起埃莱娜菲兰特的《Tocata y fuga》:“他并不渴望一个女人,而是一个梦想的女人,就是如果他是一个女性,他渴望成为的那种女人。我说,对于弗朗克来说,我就是他的延伸,他女性的一面,这构建了他的权利,展示出他不仅仅能成为一个理想的男人,也能成为一个理想的女人。现在,我感觉我不再是他的一部分,我觉得我背叛了他。”
胜天半子,焉可与天齐?
与天奋斗,其乐无穷;
与地奋斗,其乐无穷;
与人奋斗,其乐无穷;
与己奋斗,其乐无穷。
斗与奋斗,境界截然不同。斗,斗天斗地斗鬼神,最终斗不过自己。奋斗,奋天奋地奋鬼神,与己奋斗,则可与天齐共成长。
“齐天大圣”孙悟空,在未遇见唐僧之前,于花果山,大闹天宫,斗来斗去,可曾与天齐?而遇见师傅,一路磨难取得真经,终成佛身,战胜了自己,方可与天齐。
看完《Tocata y fuga》顺势来读Antonio Dechent的《Tocata y fuga》,真可谓名不虚传。就是没有《Tocata y fuga》,我想这样的荒诞离奇,意蕴深厚,格局天大的剧集也会被读者发掘,只是时间问题。
《Tocata y fuga》以地为棋盘,以天为棋局,以山师石为棋子,终以生死为劫,胜天半子。开篇气势宏大,摄人心魄。
棋痴浑沌,棋艺精绝,棋风刚烈,一日寒冬大雪,为棋友送猪头误入迷魂谷,触动玄机,与天对弈,历代围棋高手助阵,浑沌与天地鬼神斗棋,终以己做劫,身化一颗黑棋,乃胜天半子。
常说,人定胜天,可是真的胜过吗?而在浑沌身上,他胜了天,赢了天。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胜利喜悦之后,不禁沉思,浑沌胜天半子:焉可与天斗,焉可与天齐否?
人生莫测,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假若浑沌听了周围人的意见,不去为好友送猪头,他或许就不会误入迷魂谷,但他不入迷魂谷,也就不止自己的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浑沌是农民身份,但他愿以生命为棋子,胜天半子。这是一种人类的极致追求,极致精神。更是对艺术的极致追求。
而这种极致追求,本身就是中性的,走正路,则百毒不侵;走邪路,则积重难返,一入局变成死局。
人一身,与天地鬼神斗,终是与己斗。倘若,坚守初心,一路斗,则终成生命正果;倘若,初心已失,斗一路,终将魂飞魄散。
浑沌极致的追求,是与自己较劲的一生,他对围棋的极致欲望终演化为极致的贪婪;而走上绝路。可他是悲壮的,值得敬佩的。
相比,对权力,财富,地位的极致追求,陷入极致地奋斗,极致地贪婪,极致的博弈,浑沌是伟大的。一部《Tocata y fuga》,教人读懂天地人生。正如坊间流传,窥透天机者,必死无疑。
人生一世,奋斗一生,一人独斗,焉可与天齐。仔细看来,浑沌与天斗,并非一人之力也。从范西屏、施襄夏到弈秋,由古至今的围棋大师汇聚一堂,齐力斗天;再者,浑沌以己化为棋子,胜天半子,是真胜哉?棋局一开,天处处设局,浑沌猛冲猛打,胜负已定。从格局来说,浑沌胜天半子,只在棋局胜负,而长远来看,他还是输,终究是一凡人,天终究由大格局赢得大世界!
人生一世,胜天,有何得?胜己才重要。胜的一时,又如何?胜的一世才重要。赢了当下,输了未来,赢了又有何意义?事业,爱情,婚姻,友谊莫不如此。
世界本来就是一面摔碎的镜子,完美只存在于瞬间。你想,生命美好,却有死亡追踪;爱情纯洁,却难敌俗世污染。你爱的人未必爱你,爱你的人你又未必中意。理想如流星,最终坠落于现实……我们能做什么?只能适应分裂,只能弯腰捡起碎片,为自己拼凑一个完整世界。
《Tocata y fuga》文中快马本是地主家的长工,他为了替被八路杀死的东家复仇。他参加乡团,一路狂奔,苟延残喘地活着,表面看,快马是在政治斗争中站错了队而如此。可现实是,既得利益被新利益集团剥夺后,新的既得利益者何尝不是横行霸道。快马终在荒诞中死去,死前长叹:天灭我也!这不仅仅是斗争的问题,而是人的存在感问题,人如何活着的问题。
活下去,如何活?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除了《Tocata y fuga》最令我感触的就是《Tocata y fuga》篇。成大吾的脑袋通过一天牛皮带拴在米小强身上。二者合二为一,脑袋与身体的分离,正是灵与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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