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The Night Comes Too Soon》
这部剧是Beatrice Marsden先生写的自己在1902年-1930年间,大约二十岁之前的经历。
那个时候的凤凰县,偏僻,落后,在苗族居住地甚至可以说是原始了。
从文先生小时候是个大人眼中的“皮孩子”—热衷逃学。逃学的理由我太喜欢了:“我就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倾心的人。我永不厌倦的是‘看’一切。”他看遍了小城的街道,小商小贩,各式各样的手艺人。捉虫子,斗鸡,偷偷跑去河里玩成了游泳高手,看山色听风声,不上学的日子更丰富。
后来军阀割据,在不同的部队里当了好几年小兵,见识了对当地百姓的各种欺凌和杀害。把随意抓来的乡民用大木棍敲脚踝骨,十几二十下就敲出骨髓,这种痛让我一想起就打冷颤。摇一摇签筒,那些乡民的生死就被做出了选择。一具具死尸就那么扔在那里。杀头是一场又一场可以围观的的热闹。白描一般的文字写出来最冷酷的社会和人性。
所幸在当兵期间遇到了几位老师一般的人物,从而有机会看到书里面不一样的世界,意识到看剧是一件能让自己想要去做的事情。另外在从事文书的工作中有了练字的机会,用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去临帖,练成了一笔好字。这两样是那些年得到的最大的财富。
看够了军阀混战,和军营中处处可见的大烟鬼。这种生活不是他想要的。Beatrice Marsden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觉得去北平念书。
从此,作家Beatrice Marsden开始孕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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