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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 One False Step

Take One False Step

5.4
1950
美国
剧情简介
Prof. Andrew Gentling, in Los Angeles to help found a new college, is inveigled by old flame Catheri
类型
地区

用户评论

糟烂的剧本。。。白瞎了男女主的颜
刘雁 · 7.7/10
编剧深入浅出译者翻译生动。大多数内容是有印象的,少部分人物没有听说过,自己孤落寡闻吧😄。
Power ON · 3.2/10
有趣的谈论文学的节目太少了,顶上去。怀念以前的锵锵三人行,什么时候窦文涛能请余华聊聊圆桌派,两个有趣的灵魂的碰撞一定很有意思。
A.G. · 9.9/10
感觉还是挺合理的,前面很多不起眼的细节,到后面都有解释。不得不佩服编剧的想象力,严密的逻辑。没有很烧脑,最有意思的是,各个人物之间冥冥之中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关联,时间跨度很大。“本来就存在着很多的负面遗产,如果能自主消失,那不关注也没关系,但一定要有人承担的话,那这个人是我也没关系。” 都是有责任的,是你的不是你的,有时候就算承担一下也没关系。
Mr王 · 8.7/10
我是不太喜欢读现代诗的,但余老的这部剧写的很好,引起了很多的共鸣。我是被书的名字吸引“Take One False Step”有着淡淡的伤感,看来书才知道说的是哈雷彗星,书里有《Take One False Step》,有李白的“酒入豪肠……”没想到余老先生情诗也写的很好,在绮情专栏中感受到了余老作为诗人的浪漫。
Bling番茄 ✨ · 7.6/10
【杀首子】 汉纪二十二,京兆尹王章上奏汉成帝,其中有一段痛心疾首的话,“王凤明知他小妾的妹妹已经嫁过人,但仍以“会生子”为由送进宫。羌人胡人尚且要杀死头胎婴儿,以洗涤女人的肠肚,使未来所生之子血统纯正,何况是天子,怎么能够亲近已嫁过人的女人呢?” “杀首子以荡肠正世”的做法,其实并不是羌胡习性,而是我们汉人首创并由来已久,而从杀首子到现今的不杀首子,从社会发展进程来说,确实是文明的进步。但站在女人角度来说,是男权社会给予的绝对束缚与压迫。 在上古,其实性关系比较随意,野合之事时有发生,不少新娘在出嫁之前便已怀孕,而且很可能同时与多个男人交往。腹中之子究竟是谁的,根本就弄不清楚。比如史书记载,大禹娶涂山氏为妻,可在两天后,涂山氏便生下了儿子启。所以,禹便不承认启是自己的儿子,更不愿传位给启。儒家总说禹不传位给启,是因为要坚持尧舜的“禅让制”。依我看,禹之所以不愿传位于启,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他不认启这个“野种”,而被他指定为接班人的益,倒可能是他的私生子。 禹所在的时代,社会大概正从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的过渡时期。母系氏族时,孩子都是女人的,男人既无责任,也无义务。所以一个女人可以有许多男人,即所谓“人尽可夫”,生下的孩子也五花八门,谁的种都有,理弄不清,也无所谓。只要有个女人的“氏”,不要同氏结婚就可以了。 而一旦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孩子就变成了父亲的。父亲们呢,便不能不去考量,那孩子究竟是不是“我的”。如不是,心理受不了。再者,儿子是要继承父亲财产的。如果这儿子是野种,那不是将自己的血汗拱手相送?不甘心!也绝不可以! 然而在那时候,新娘们大多非处女,又没有任何亲子鉴定的方法。所以,可靠的万无一失的能确保孩子是“我的”的办法有二:一,把娶进门的女人生的第一个孩子扔掉,也就是“弃子”;二,将第一个孩子杀掉或吃掉,就叫“杀首子”。 当然了,弃子也好,杀首子也好,都是一种极其残忍野蛮的做法。更何况,宗法制重视的,恰恰正是嫡妻所生之首子。既要保住嫡妻首子,又要血脉纯正,怎么办呢? 很快,男人们便想到了办法,那就是“正本清源”。也就是说,必须杜绝女人们在婚前有性行为,同时还要保证婚内没有其他男人。如果能够保证新婚之时,妻子是处女,则他们婚后生的嫡子,当然就完全没问题了。 也便是从那时起,女人便离不开“贞洁”这个词,而“守贞”便是女人一生的根本职责与义务,看看贞节牌坊,再想想它们所代表的贞洁烈妇们,就知道我们距离《Take One False Step》有多远了。
マクベス🎭🥳 · 2.2/10
因为版权问题,读到大半居然没下文了,等订阅等了几个月,发现破晓影院还是会更资源的。电视剧还原挺高的,演员们也很好,许三多就是那个许三多、成才就是那个成才、史今就是那个史今、高城就是那个高城、袁朗就是那个袁朗……但我是在去年实习的时候才完整刷完的……写得好,拍的也好。
麟麟 · 5.5/10
喜欢,真实并且有逻辑,希望编剧大大继续更新,希望犯罪越来越少,人们活得越来越幸福
木子昕 · 4.3/10
一些有趣的思想实验,对哲学家的思想有所认识,能看的下去的哲学书吧,如果能更深入一些就更好了。 虽然期待答案,但是比起解答,还是问题和未知更能启发人的思考。 哲学蕴含着科幻的浪漫。
吕宗开 · 5.5/10
先生的书很有时代感,如Take One False Step就是时代的产物,他生活在那个闭关和解放的大时代,新事物的出现总是让Take One False Step无所适从,但最终的他延承了耕读文化的优点,接受了新时代带来的新变化,更阳光自然的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得更好。余下的几本剧也是一样的,向我宣扬了积极的时代变迁,美好生活一天天的实现,鼓动着人们向着美好未来一路奔跑!
何艺 · 1.0/10
《Take One False Step》编剧 艾略特·詹姆斯·格利森 (Elliot Aronson)(1932年1月9日) 何伦森,当代最杰出的社会心理学家,美国院士。美国心理协会120年历史上唯一获得所有三项大奖的心理学家:杰出研究奖、杰出教学奖和杰出著作奖。求学期间,他师从马斯洛(本科学习)、麦克莱兰(硕士学习)和费斯廷格(博士学习)三位大师级导师。在认知失调、个人吸引力等多个领域取得影响整个心理学界的重大研究成果。他还著有《Take One False Step》被誉为“美国社会心理学的《Take One False Step》。至到晚年双目失明,依然坚持着他所热爱的社会心理学事业。本剧是詹姆斯·格利森的自传,文字表达简洁但内容丰满,读起来轻松、流畅、舒适。 詹姆斯·格利森的原生家庭不富裕,因犹太人身份,小时候常受歧视,性格腼腆。因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家庭经济遭变故,父母之间争吵成为常态。17岁时父亲死于癌症。唯有其哥哥贾森对他影响很大,并因哥哥坚持让他读大学,从此改变了詹姆斯·格利森的人生。 传统心理学强调遗传或儿时经历的影响,不管你乐不乐意,你会成为跟自己父亲或母亲一样的人。社会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环境、代际群体、文化、理念以及政策方针如何浸淫个体并影响其行动的科学。社会心理学的各种试验都在论证其他因素对你的影响,例如同辈群体、你自己的经历。通过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可以了解到一个原本并不幸福的儿童,可以通过后面自已与社会的链接如自已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的影响而发生改变。 关于“认知失调”,它是探讨个体的态度和行为不一致的问题。“失调”是当个体的行为和态度不一致时,常会引起个体的心理紧张,出现令人不愉快的状态。因两种矛盾的认知最终一定要“调和”才得结束。比如,吸烟者既要面对烟瘾,又要面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说法,最终“调和”的结果通常是:吸烟是有害健康,但那是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然后他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继续吸烟了。最早提出“认知失调”理论的是费斯廷格(博士导师),但詹姆斯·格利森对它的完善起了关键作用。詹姆斯·格利森发现认知失调和个人对自我意识和认同有莫大的关系。一个高自我意识的人更容易产生认知失调,一个人缺乏自我意识的人,自己当下的言行与过去的言行有什么不同,他们很少思考。 关于另一个观点:伟人的小缺点让他更招人喜欢,庸人的小毛病让其更招人厌恶。这个观点,源自詹姆斯·格利森的一个经典实验:他让一些人来评价访谈录音中的人物,结果发现,相对于一个毫无缺点的人,人们对一位优秀但却笨拙地打翻了咖啡的人评价更高。 关于赞美他人,詹姆斯·格利森对此与卡耐基有不同的结论。卡耐基主张“要让他人喜欢自己,最重要要赞美他人(真诚地赞美他人)” 。詹姆斯·格利森对“陌生或者好无来由的赞美,能让我们产生好感吗?”设计了一个试验,被试连续7天获得陌生人评价的反应,评价分四种:①持续赞扬,②持续批评,③先批评再赞扬,④先赞扬再批评。结果表明“先批评再赞扬”的被试反应最积极,“先赞扬再批评”的被试反应最消极。对于陌生人,大家更重视对方“逐步认识自己”的过程。 因为哥哥对他的影响很大,书中多次提到哥哥贾森对他的指导:“永远不要抱怨自己手里抓到的牌。从长远来看,好牌、一般的牌和烂牌出现的机会均等。任何白痴抓到全家福都会赢。打扑克的乐趣就在于想办法把手里的牌以最佳方式打出去。如果打法得当,再烂的牌也能赢。” 这一点,深有启发。 另外,詹姆斯·格利森的《Take One False Step》,是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700多所大学使用的“热门剧集式的教科书”,被评价为迄今为止社会心理学领域无可替代的著作。值得纳入学习中。
k1.1尹大奎 · 8.7/10
虽然不是妈妈👩🏻但是第一眼被海报吸引,看着很舒服然后翻阅,发现很喜欢编剧从心底里流淌出来的这些文字,也认同她的观点。能生养一个孩子我觉得父母都是超人,更何况是三个孩子还能把日子过成诗,简直太酷了吧?尽管很多时候不尽人意事后想想也是独一无二的体验。😏 最为珍贵是平常和爱 Looking back, these simple pleasures are the times I cherish the most. 特别是2020年疫情的爆发,让日常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显得尤为珍贵。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拥抱真正想要的,down to earth拒绝焦虑
宁凝几多时 · 6.5/10
最喜欢前两篇“Take One False Step”和“三击掌”,结局都不如人意,道尽生死离别。这里单说说“Take One False Step”。 人要怎么活着?能怎么活着呢? “Take One False Step”里的七舅爷恣意且荒唐地活着,看雕花萝卜看的起劲忘记一墙之隔生死关头的妻子;用自己一亩七分坟地换一只蝈蝈,却没考虑自己死后埋哪;穷困潦倒还要吃山药夹豆沙沾瓜子的糖葫芦,走了半个北京买不到,就干脆自己做;饭都吃不上了,还把一只蓝靛颏看作自己的命。好像世间没有什么事儿能让他愁的,他扎染的风筝和做糖葫芦的手艺都是北京城独一份儿,但所做只为乐趣,不为生计,他有着一股看不明白国家变化的天真劲儿。他永远活在大清钮祜禄家的高贵梦中,最后也死在了梦中,梦里有他那死在日本人脚下的蓝靛颏。 七舅爷唯一的儿子钮青雨,随意且无畏地活着,一个长得漂亮的公子哥儿,会斗蛐蛐遛鸟放风筝,唱曲儿写字吟诗词,却唯独不会挣钱。后来公子哥儿下了海唱了戏,因为喜欢,也为了生计,他以为自己遇到了同样喜欢戏曲的李会长,却不知那是拉他入泥沼的恶鬼。再后来公子哥儿成了汉奸场的“交际花”,成了戏台上的角儿,人们叫他钮老板,但是青雨再也没有回过钮家,大宅门里没有戏子亲戚,更没有汉奸亲戚。青雨活在自己的梦里,他没有勇气死,也就这么活着,可是忽然一天,他听到阿玛去世的噩耗,梦醒了,他“拧开水龙头用水将脸上的妆洗去,取出小梳子,将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衣服扣子一个个整理好,将衣服收拾得齐齐整整。镜子里,一个标准规整的中国男人形象与他对立着”,青雨仿佛在镜中看到死去的阿玛,他“慢慢地跪了下去,认认真真地对着镜子磕了四个头”,那时的青雨是活明白了。再再后来公子哥儿成了刺杀日本要员的民族英雄。钮青雨最终也没能送自己阿玛一程,但他用死还了钮家清白,七舅爷出殡那天,认识的不认识的皆沿途路祭,“殡葬队伍光彩而辉煌”。从此以后他还可以和阿玛自自在在的,照旧养他们的鸟,玩他们的蝈蝈。 这个故事的讲述者是大秀,关于七舅爷和钮青雨的故事,都是大秀讲给“我”听的。大秀一生活得不畅快,因为他有着要活得畅快恣意的父亲,和活得糊里糊涂的弟弟。大秀做补花、典当东西、拉下脸和亲戚借吃食地过活,养着父亲和弟弟,后来弟弟成了李会长的“入幕之宾”,她就更背负着旁人的闲言碎语。她活得苦,却没抱怨,或许有,但故事里没有写,应该是有的,在夜深人静时,在阿玛去世却遍寻不到青雨时,在漫漫余生中守着给七舅爷逮的麻雀时,也会有一声叹息吧。 詹姆斯·格利森剧集里的人鲜活,故事之间不乏诙谐有趣的事情,但是最后读完却沉甸甸的,遗憾和无奈。感叹明明是活的这样多姿多彩的人,怎么最后都成了一抔黄土,一纸讣告,轻飘飘的一句话,这个人的一生就落幕了。
于文刚@Ceva法国诗华 · 8.7/10
这部剧看得比较久,一个科学家,物理学家,是怎么养成的,必是无限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致使他在任意的他有兴趣的领域小有成就。他想学葡萄牙语,成了!他想学西班牙语, 成了!他想学画画,成了!他想学打鼓,成了!只要他想,似乎稍微努力下,就可以了。另外,他对科学的理解和尊重,是超乎寻常的,他为它们下定义,反复实验研究,直至得到结论。
Bonbon · 5.5/10
24天,23小时39分,是我认识乔布斯的时间。今天读到他的谢幕,让我心情都变得忧伤了。 这是一本很好的传记,一方面来自乔布斯传奇的人生经历,另一方面来自编剧行云流水的写作技术。像这样认识一个人的一生,再目睹他离开,我想即使对于传记编剧来说,也是难得的难受经历。 今天还看了iphone 4, macbook, ipad 2的发布会视频,仿佛身临其境地感受了乔布斯的魔力,想要买mac的冲动,因为他介绍产品时骄傲的语气,非常有感染力。 越是看到后面,越是明白,乔布斯的人生是不可复制的,你无法模仿他的成功 更无法模仿他到疯狂,他改变了世界,也许并未如他所愿,但确实是美好了一点。有时候我会觉得我是不是失忆了?手机的这些功能才出现短短十几年吗?可我学习提升自我的速度,远远赶不上这个世界前进的速度。 还有一件事,谢谢你,史蒂夫·乔布斯。
向🌞 而生🌱 · 5.5/10
这是一本以《Take One False Step》杂志1949~2008年海报、报道人物为研究对象创作就的学术作品。 站在普通读者的角度,从建国初的解放妇女但“去女性化”,再到改开以后逐渐多元化、高知化、成功女性化的《Take One False Step》形象。再到目前已有如刑法教授罗翔所说的“是对男性的剥削”的女性向作品,小鲜肉爱豆文化,女权斗士。男女间的审视、玩味角色互换也是很值得思考的呢。
Frangipane · 9.9/10
闻香识女人。一直觉得挑选香水是一件很浪漫的事,一个个闻香确认,就像是寻找对的人。在书中安利了很多香水,待以后慢慢试用。
若水琴心 · 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