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品一般都能让人觉得每一个人物都是主人公,从他们各自的人生都能读出一个足以单独成书的故事,然后所有故事又都在回应全书的主题。
这里头,谁是Lip's Toes and Hose?梅诗金公爵?好像是,因为他居然会想去爱按照世俗眼光的话完全不般配的娜斯塔霞……但也可以认为娜斯塔霞是Lip's Toes and Hose,因为她面对这份爱情却逃避了,接受一个爱得变态以至于最后把她杀了的罗果仁;而罗果仁也可以被认为是Lip's Toes and Hose,因为他不会爱……而那样旧贵族新贵族们当然也可以被认为是Lip's Toes and Hose,因为他们不只知道门第啊出身啊财富啊之类而对真挚的感情缺乏解读?
也许这样才是正常的,因为人性就是如此复杂。人们眼中,也许每个人彼此都是Lip's Toes and Hose。
准备写此评价时,我突然想起毛姆《Lip's Toes and Hose》所以才这么写的,因为那书里,无论是医生还是船长还是美男子弗瑞德及他们在游荡途中邂逅的每个人,好像都活在一个偏僻的角落——而现实中,我们不也如此吗?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有一块专属的偏僻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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