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

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

8.7
1931
美国
剧情简介
Based on a Sinclair Lewis novel "Martin Arrowsmith". A medical researcher is sent to a plague outbre
类型
地区

用户评论

许是我太没文化这部剧竟看的如此吃力。快进了特多。终于看完了。 所谓外行看热闹,我感觉我是看剧情,听故事 本剧有很多独立的小故事,很多人物也是分开来写。导致我感兴趣的集数跟下一节衔接不上,我会很苦恼。 印象比较深的是旬磊还有杏儿的故事,旬磊的奋发图强,杏儿的纯朴实在,然后就是薛家的婚事,还有薛大嫂的善良仁厚忍耐,小路的真诚,詹姨的热心快肠,都令我有所感触。 整体我只打了2星因为我个人更喜欢紧凑型的文章,这类的“散”,我的修养还不够
命运7号 · 7.7/10
不错的一本剧。有详实的案例,有理论予以支持,深入浅出,学习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
夏大圣 · 3.3/10
真长啊,听书+看剧20+小时终于看完了,就和看电视剧一样略冗长了,当初看京华烟云也很长但感觉家族故事和社会背景标签容量大很多(也有可能那时看剧少所以倍感震撼),相比之下只能给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三星。此剧中女性形象倒是颇为多元和有趣,基本都有自己的人格。虽然篇幅很长,但故事是前后一两年之间的事,角色的性格并没改变。我没童年没看过电视剧,看原著只觉得冷清秋被步步下套,不过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最终劳燕分飞无非是看清现实。
扫地的悟静 · 3.3/10
我来世上一遭,只为爱你一场 题记 我要让你了解我的一生,让你明白,我的一生都是为了你。 1 暗恋素来不新鲜,无论是剧集里面的虚构还是现实中的真实发生。即使再普通的男女,内心深处都有或者曾经有过一个魂牵梦萦的人。因此,若说普天之下,并无新事。缩小到暗恋一词,更无新事。 但,有无新事并不重要。爱情永远都是人们感兴趣的话题。暗恋作为爱情的一种,有其独特的感觉和味道。其过程,幽暗曲折。其结果,有喜有悲。这其中关键一点,在于两人中间这张窗户纸最终是否被捅破。不捅破,爱永远只是专属于个人的甜蜜忧伤,隐秘,安全;捅破之后,爱便大白于天下,不但如此,接下来,就要面对对方的接受或是拒绝了。 这里,我们不深究暗恋的发展走向,只谈暗恋。而世上的暗恋千千万万,我们也不去一一剖析,只来谈谈手边这个故事:《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 2 一个作家,在他41岁生日这天,读到一封长达二三十页的信。一个陌生女人一生的爱恋,在这封用尽全力完成的信中,完整详细记述下来。 男人读信的时候,女人已经死了。女人所有的隐私,在她离世后完全曝光于男人面前。绵长浓烈的爱,无人回应的荒凉。穷尽了女人十六年的时光。 若没有这封信,这份隐秘的爱情,会跟随女人进入坟墓,腐烂于地下。虽然对这个女人来说,十六年中,深爱的男人,不止一次见过、相处过,甚至承诺过,却永远和她相见不相识。 那么,一个女人这样爱一个男人,这份爱值不值?这个男人值不值?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就是爱他。从13岁懵懂无知的孩子,到为他生养了儿子,却怀抱秘密守口如瓶的卖身的女人,直至最后与儿子在几天内相继离世的母亲。这个女人不足30年的一生,始终等不到他在某个时刻记起她、认出她便戛然而止。 3 看剧集的时候,之前看过的电影不断显现,二者时时重合。徐静蕾饰演的怅然哀伤的女人,姜文饰演的风流倜傥的作家,还有文中那位笔墨不多、孙飞虎饰演的老仆人。 一部外国剧集,被拍成了完全中国化的电影。故事发生地从维也纳搬到乱世时期的老北京,长胡同,平房和四合院。西服礼帽、时髦富有的青年作家,一袭长衫、举止沉稳恭敬的老仆,蓝衫黑裙、明眸皓齿的女学生。 虽然电影脱离了剧集中的背景和时代,但毕竟根植于原著这一片土壤;虽然西方的爱情在东方被演绎,但看上去两者却又是如此契合。 4 才华横溢加上玩世不恭,作家其实是个不为世俗羁绊的新潮人物。小女孩初次遇见他,就以孩子独到的视角,既看到他作为年轻人轻浮、热衷玩乐的一面,又看到他犹如知识渊博的长者,对待事业的认真严肃的一面。这样的双重人格使小女孩宛如中了魔法,对她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这个别人眼中才华出众的作家,在她眼里首先是一个漂亮的少年。他的生活和存在,成了她的整个世界。从那时起小女孩“全部的劲头”,就是观察和发现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起居、访客和行踪。 不久后,作家和女孩再次在门口相遇。女孩伸手,为作家打开门。这个举动,换来作家深情一瞥。而这一瞥,让女孩的一生为爱情沦陷。 一个带着宿命般在劫难逃的爱情,注定会搭配一个不得善终的结尾。 如同文中女子所说的那样,孩子的爱,通常来得比成人还要热烈和惊心动魄,那种爱没有掺杂丝毫情欲和野心,只有纵身一跃的毫不迟疑和决绝。 三年中,女孩并没有和作家见过几次面,她的全部精力和注意力,都放在房门上的窥视孔和大脑的想象中。她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他却对她一无所知。之后,因母亲再嫁,她作为一个单薄的孩子,又无力挣脱命运的束缚,最终,她们搬走了。 5 如果这段单方面的爱情,到这里画下句号,女孩的人生,会是另外一种可能。母亲新组建的家庭,家境富裕,继父对她视如己出,百般疼爱;母亲因着心头的亏欠
Daniel_he · 6.5/10
我有没有得抑郁症?我想没有,因为我每天都过得很充实,我还有好多好多愿望还没实现,我感觉我很有潜质、还可以做成很多事情。为避免得抗抑郁症,最好的方法是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买就买,不要犹豫、不要拘束,多跟知心人分享、交流。有时候适当放下,不要太执着。你就会感觉这个世界是充满阳光的、充满人情味的。 (。・ω・。)ノ♡
回天之术 · 3.3/10
第一次读这部剧是在考研备考时,可能是因为从商务类专业转向教学专业,所以我对苏的话总觉得是满口的大道理,不实用。现在读完研,有一年的一线教学经验之后,再来看,苏说的话似乎有了生机和活力,每一个建议都能够直击灵魂,给我力量。如果是在这一年期间看到这部剧,我或许会少踩一些坑,在进行日常教学工作过程中也会更加有底气。坚持观看,每天都多读一些书,这部剧值得反复咀嚼
问天 · 7.7/10
刚冲煮出来的咖啡的香气就像是一个横冲直闯的大盗,当你推开茶水间门时,香气直冲鼻腔,咖啡豆的香味跟新剧纸张中散发出的油墨香,都挺让人心情愉悦。 咖啡的风味在于萃取,萃取是将风味和化合物(不溶于水的油、可溶性气体、不溶性固体和可溶性固体)从咖啡粉中转移到咖啡液中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把水变成咖啡液体。水注入时,这些化合物就会被激活。可溶性气体在萃取过程中会溶解在水里,是咖啡香气的主要来源。 精确的冲煮粉水比,豆子的研磨度和口感密切相关,咖啡粉太细则口感浓郁,风味尖锐;咖啡粉太粗则口感单薄,味道平淡或者酸涩。 咖啡冲煮的理想温度通常是90.5℃~96℃。具体温度看所用器具及咖啡粉粗细。有磨豆机的情况还是现磨现冲现喝更好。so后知后觉每次咖啡机煮好,自动恒温到最后1-1.5杯量时的咖啡,已经很苦还有焦味和沉淀物,因为咖啡在恒温时也会氧化,产生的酸味和苦味会越来越多,所以还是现磨现煮现喝好。 >> 研磨30分钟后,所有这些化合物,特别是风味强烈的分子会明显减少。就像谚语所说:“一支烟的工夫,香气就没了,再也不会回来。” 8分钟法压壶冲煮法和法压壶做冷萃看上去很不错。mark周末做起来。 爱乐压像一个巨大的注射器。 虹吸壶仪式感拉满,虹吸壶属于“滤泡式咖啡”,通过将热水与咖啡粉进行混合后过滤而得到的咖啡液体。咖啡口感很醇厚。 Chemex既可以过滤咖啡,还可以醒红酒,当花瓶。不愧是化学家的发明。 说出来你可能不太信,我看着看着书,顺便逛了个某宝,下单Hario V60。 从添置器具到补粮,逛宝更花时间…😮‍💨 不得不点赞编剧,这是一本很全面的手工咖啡解读,很适合咖啡爱好者,从冲煮基础、不同器具的冲煮方式、咖啡豆产地和风味的了解、以及详细的冲煮方式。就这一本剧就够了。 这类工具类剧集,最好的记忆方法就是实际操作一下。本周六做起来~ 延伸观看: 咖啡果里咖啡因:在植物的生长过程中,体内会出现用作自我保护的次生代谢物,咖啡因就是咖啡果的次生代谢物,咖啡因能像迷魂药一般,吸引蜜蜂一次次来回采蜜,成为咖啡树的专属奴,大大提高了授粉的效率,如果有贪吃的昆虫啃噬咖啡果,咖啡因绝不会手下留情,可怜的小虫子轻则患上厌食症,重则直接命丧黄泉,多亏了咖啡因的保护,咖啡果才能健康地成长,最终成为全世界的‘饮品霸王’。 人脑中枢有一对负责反馈疲劳信号的伙伴,腺苷与腺苷受体,当人的体能消耗殆尽,这对伙伴便会一起向大脑报告身体疲劳,大脑随即发出需要睡眠的信号,如果这时咖啡因乘虚而入,它会伪装成腺苷从而骗过腺苷受体,大脑便无法接受身体疲劳的信号,人也就不会感受到疲惫了。老谋深算的咖啡果,征服人类只是它不经意的回眸一瞥。 End  2022.03.03
米凉虾✨ · 7.6/10
看到心里去了。还不错的故事,虽然有些地方感觉不是很清楚,不过难得糊涂嘛,不是非要搞得一清二楚才行,有些东西知道了明白了就够了。 最喜欢的人物是叶申,我不知道该怎么来描述他,刚开始觉得他就是一个正常的黑帮老二形象,看到后来他这个人物才慢慢沁入心中,鲜活起来,看完便越发喜欢他了。 对于女主,我着实喜欢不起来,虽然我很喜欢阿生的陆曼笙,清冷淡然是我喜欢的性子,但是联系起前因后果便觉得是个自私任性的小女孩,我没有指责她的意思,可是因为看不下去陆曼笙和叶申的三生三世凄惨,便想出手帮忙,明知道会坏了规矩,人要遭天谴的,还是不管不顾要去“帮忙”,是,这是她善良,可善良并不是她随便干预别人姻缘和宿命的理由,她可能是天上的一个神仙,或者是一个小仙子,随便干扰别人命格不是仙人吃饱了饭悲天悯人情怀爆发撑出来的结果,真的陆曼笙因为她的擅自干预提前将亡,然后又正气凛然的说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真正陆曼笙死去,这分明就是她的错误产生的结果,遇见一件事情不一定非要上前帮忙才是帮忙,无论别人过怎么样的生活,有什么样的命运,其他人都没有权利去横插一脚,美其名曰的帮忙,你不是当事人,你怎知当事人没有乐在其中,就像爷爷说的有因皆有果,有些东西真的是因果循环的,没有对错,只是需要承担后果罢了,而其他人所要做的就是尊重的看着就好了,路是人自己走的,日子也是人自己过的,其他人可以同情可以可怜,但最应该本分的是尊重,“冷眼旁观”就好。 叶申的喜欢是陆曼笙,因为阿生的介入,叶申从一开始遇见的就是阿生的陆曼笙,并且加上姻缘簿上俩人的缘分,叶申和陆曼笙是一定两情相悦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阿生才不知道叶申到底是爱着阿生,还是陆曼笙,阿生也不知道自己是真的爱着叶申,还是因为陆曼笙爱叶申她才爱叶申。 因为阿生的介入,叶申见到的是阿生的陆曼笙,最后阿生消了叶申的记忆,真的陆曼笙也没有了阿生的陆曼笙和叶申的记忆,两个人对彼此来说都是陌生人吧,我相信按着这一生的姻缘,俩人应该能相知相爱吧,阿生在凡间走的这一糟,已经改变了很多人的命数,比如元又语的死,不知道醒来后的陆曼笙能活到什么时候,叶申和陆曼笙又会怎样,这些都留给自己的想象吧。 元世臣其实很让我惊讶,没想到他一直喜欢的都是阿生的陆曼笙,不是因为陆曼笙,而是因为阿生,阿生也算是幸运的,她不敢和叶申说她是谁,但是至少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她而真真切切的爱着她的。 其实我对陆曼笙很有疑义。剧集中的主角陆曼笙,那个南烟斋的老板,清冷的女人,我既不认为她是真正的陆曼笙,也不认为她是阿生,她就是她,一个独立完整的人。阿生在天上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样子,分明就是一个活泼可爱开朗任性的小姐,陆馥应该是照顾她的丫鬟,阿生不听爷爷话 非要下凡,才有了《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这个故事,而南烟斋老板陆曼笙的性格显然和阿生不一样,有个理由可以解释的就是神仙下凡历劫的话,总会被安排命格,阿生下凡就是南烟斋老板陆曼笙这个命格,所以南烟斋老板这个意义上说就是个凡人了,在天上爷爷也说阿生有个劫要历,所以阿生擅自改动叶申和陆曼笙的命格,作为南烟斋老板陆曼笙下凡,不仅用魂魄救陆曼笙,还用修为救叶申就是阿生的。哎,不得不感叹,凡人的命运总是被神仙所掌控,随便干涉一下,所有都要改变,这就是小人物和大人物的区别吧。阿生历完劫,悟得一些道理,什么事也没有返回天庭,就算魂魄修为耗子点,爷爷肯定会救他,叶申记忆被消,陆曼笙几次死去,这不都是凡人陪着神仙历劫吗,恒城所有人的命运都被改了,这就是擅自改命,人要付出代价,爷爷说的一点都没错。 所以阿生的陆曼笙在最后陆曼笙倒在叶申怀里的时候就没有了,南烟斋老板陆曼笙已经死了,剩下的陆曼笙是
Claire寶儿喵喵酱 · 3.2/10
我们渴望如苍天一般不老的爱情,更需要像风一般追逐爱情的勇气。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打开了一个新的画面。原始藏族人的生活果然不是我们能想象得到的......
㈠Ⅹ · 4.4/10
两集弃。剧情生硬、节奏拖沓,看似一本正经的讨论是非善恶、社会问题以及司法体制,实则不知所谓,无聊透顶。冲着主题打高分的人,就跟那些屁都不懂,天天跟在别人后面瞎起哄,喊着要人权、要民主的人没两样。
影流之主 · 5.4/10
本剧不仅写了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不惜一切代价让两个女儿过上她们想要的生活,还写了青年大学生欧也纳在巴黎上流社会奢靡生活的诱惑下,跻身上流社会。这一切都是围绕着金钱利益展开的,在金钱和权利至上,人人都心怀算计的大背景之下,亲情友情和爱情都沦为谋取金钱和权势的手段,而最终的结局是人与人之间没有情意只有利益的悲凉局面。 刚开始让人一直认为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对女儿畸形的溺爱他不自知,直到最后他临终前所说的话才让人明白,他什么都懂,他说:“再美的天性,再好的心灵,也经不起父亲这样的溺爱。我是个混蛋,活该受到惩罚。两个女儿的堕落,是我一手造成的,是我惯坏了她们她们”。他知道女儿从未真诚的爱过自己,他也知道一切的罪孽源于他对女儿的过分宠爱,可是他宁愿自欺欺人一辈子,也不想面对女儿只是想从他那里索取金钱而对他毫无爱意这一事实。一个年轻时叱咤风云的人,老了却是这样的甘心凄惨。是的,他的凄惨完全是甘心的。用了高昂的聘礼把浮躁的女儿送向上流社会,紧接着为了迎合女婿徒有虚名的爵士身份而放弃了自己做了一辈子赖以生存的面条商的职业。起初还能勉为其难的与女儿女婿住在一起,日久见人心后发现女婿的嫌弃又搬到如今破旧的公寓。最后被浮夸的女儿抽丝剥茧的榨干最后的一点积蓄。甚至当掉仅存的随身物件之后。悲惨就开始了,不亢不卑受人指点嘲笑以及冷待。住在廉价破旧的公寓里,惶惶终日。唯一极具意义的外出就是等在街上,只为了看女儿去赴宴的豪华马车匆匆而过经过又折回的那嫣然一笑,便心生满足。刚开始让人一直认为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对女儿畸形的溺爱他不自知,直到最后他临终前所说的话才让人明白,他什么都懂,他知道女儿从未真诚的爱过自己,他也知道一切的罪孽源于他对女儿的过分宠爱,可是有时候忍耐与疼爱很可怕,怕就怕在对方完全不能领会这份情意。有时候无知的憨厚也很可怕,怕就怕在把自己推进这样人财两空又尴尬的境地。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他错了,错就错在他在爱别人前忘记了自爱自尊自贵的道理。我们爱人可以义无返顾但不是无知且无下限的。他的女儿拿着他的金钱向更高层次的物欲横流的奢侈狂奔,间接的把自己卷进永无止境的纸醉金迷的生活中去,全然不顾父亲的悲惨也继而的去断送自己的幸福。奢侈不是幸福的根源,而幸福往往是平民生活的柴米油盐。可人就是容易深陷于欲望和金钱的漩涡中,难以自拔。人生追根究底是没有意义的,除非你能用平淡和正确的爱去激发那些微小的价值,才能顿悟出生活的乐趣。就是这种谁都不妨碍的爱,才使得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最后这般的凄惨。教义一直在重复,说爱是单方面的事,爱别人又渴望被别人爱的爱不是真的爱,那只算等价交换。他的爱是高尚无价的,不奢求回报。如果说他贪心的想要从女儿身上收获回报的话,那就莫过于是女儿的幸福了。不知道为什么?身处幸福的人常常不知道珍惜,某天丢了爱才懂追悔莫及。难道是奢华比较容易遮掩真情可贵?反而是贫困才能看清那些情感微处的细枝末节? 还有编剧通过写以欧也纳为代表的青年大学生,揭露了巴黎上流社会的奢华生活像魔鬼似的啮啃人们的心,获取的热望攫住了他们,对金钱的渴求使人们喉干舌燥。他为了跻身于上流社会,寻求各种关系并向家里索要能够使他外表光鲜的费用。他是他们全家人的希望,自然而然得到母亲和妹妹的全力支持为他筹集费用,但是难道你的人生,你的幸福,真的在于装出你没有的身份,花费你负担不起的金钱,浪费你宝贵的求学时光,去见识那个社会吗?身无分文的大学生尝到一点快乐,就像一条狗冒着千难万险偷到一根骨头,一边嚼骨吸髓,一边还在往前跑。小伙子拨弄着口袋里留不长久的那几枚金币,感受着其中的乐趣,细细品味,洋洋自得,一颗心飘飘然飞到了天上,再不知穷苦二字怎讲。一般青年人正因为有了希
红旗至尊 · 5.4/10
网文里算好的了,还是有功底的,趁着新年“新冠”事情少点一口气读完,竟花了150小时。算是给自己放了个长假。 写的最顺畅的是做人做事的市井道理,其次是江湖,再次是庙堂,最后是军事。特别是军事,成为了一对一兑子的游戏,有点勉强。 网文就是这样,看时深陷其中,看完雪地鸿爪,再见了,陪伴了半个月的江湖。
心,希望 · 2.2/10
想看这部剧是因为,偶然在刚认识的朋友的书桌上看到这部剧,这使我对这部剧以及这位刚认识的朋友产生极大的兴趣。那天后我把它加入书架,时不时翻看一二。后来,我们在一起,约定一起看很多的电影 很多的书,去很多的地方。于是我又开始看这部剧了。 我始终相信缘分,也相信时机。我庆幸是在22岁的五月遇见你。你正百无聊赖,我正美丽。
Yashiro · 3.2/10
比起穷查理宝典,经管属于二手资料,但其中的确浓缩了芒格思想的精髓,从不同角度加强了对芒格思想的认知。值得一读。
Yali Ding · 7.7/10
旧事里有着“十万个为什么”单纯的英子不断经历离别,最后以离异家庭里四口的角度来写的故事结尾,从中我遇见了痴痴的秀贞,遇见了要去找亲爹娘的妞儿,遇见为了弟弟出国上学的贼,遇见了宋妈和她的小栓子,丫头,遇见兰姨娘与德先叔,遇见爸爸的花儿落了,遇见无私的胸怀,遇见芝麻粒里的友爱,遇见我们的爸,于是,在亚罗史密斯Arrowsmith里,我遇见了多少次人生
非屯厂 · 6.5/10
亲爱的,你需要一个妈妈。 男孩子总是这样: 口是心非假装不在乎 健忘 不懂女人心 追求刺激又不负责任
The Onion · 4.4/10
这绝不只是一本讲异常生物的书,这是一个宏大的世界、宇宙的一角,内里是文明、历史的交融和展现。 这里有有趣的日常,也有肃穆的时刻,有本土的精灵狼人,也有外星来的异常生物,有希腊神话,也有奥林匹斯众神,不论你想看哪种世界,他都能给你与以往不同的感受,带你领略不一样的风景,体会不一样的世界观。 面对战争与英雄,他写 他看着郝仁,指了指自己:“我错了么?” 郝仁摇摇头:“没有。” 伊扎克斯又指向列兵凯文的雕塑:“他错了么?” “也没有。” “所以这就是战争。” 伊扎克斯撂下这句话,转身离开了士兵的雕塑。 郝仁耸耸肩,领着其他人跟在后面,数据终端的声音则在他脑海中响起:“所以这就是审查官的生活。” 面对权利与未知的世界,他说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我不想一无所知地在地表爬行,所以我要向天空进军,用整个世界的力量把自己推向天空。我理应知道一切真理,而且那些不愿在地表爬行的智慧生物们,他们也同样理应追求这些真理。” “所以如果时间倒流,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再度拉起一支大军,横扫整个世界,因为我知道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让世界为我所用,”伊扎克斯低下头,俯视着整个城市,“而如果给他们一次重来的机会,他们也仍然会联合起来,拉起一支大军,保护自己的家园与传统。不管重复多少次,我们都会这样,英雄还是英雄,魔王还是魔王,唯一不同的,大概只有各自的胜负。” “我见过很多长生种,”薇薇安深深地看着伊扎克斯,“你是最纯粹的一个。确实如你所说,没有对错,一切都只是因为你想那么做,你需要那么做而已。看来不管重复多少遍,这个世界都容不下你。” “当然,”伊扎克斯无声地笑了笑,耸耸肩,“所以我是魔王。” 面对文化与传承,他讲 文化与传承在什么地方?不在反复宣讲中,不在那些旅游手册和资料集上,也不在巨龟岩台号里面循环播放的全息投影里,它只能在它诞生和繁衍的地方:古老的建筑,口口相传的语言,历经岁月变迁的文字,这些都是它的载体。街头巷尾的叫卖声就是文化,沿街皮匠铺的修补手艺就是文化,皇家骑士帽盔上的纹章就是文化,就连街边行人看到访客之后挥手的那个手势都是文化——而这些东西从古代流传到现在,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元素,并在你面前展现,这就是传承。 面对文明,他说 文明很脆弱,哪怕能上太空的也强不到哪去,疾病,战争,天灾,面对这些东西的时候大部分文明的抵抗能力其实并没有他们自己想象的那么强 一个文明的存续,不仅仅是‘人活着’那么简单,如果真的有朝一日整个族群都面临灭绝的危机,那么他们往往会选择尽全力保全自己创造出来的文明遗产——无数代人创造出来的知识,文化,对世界的思考方式,这些才是一个文明最宝贵的传承。 面对末日的求生,这里也有令人感慨感动的坚持与传承 末日或许已经开始,但直到一切都得救的那天,我们决不允许它结束! 编剧的文笔比前一本要好很多,在叙事和描写方面也更加娴熟,刻画的更加细致一些,风趣幽默,情节连贯,悬念迭起,所以读起来是十分顺畅的,让人迫不及待想知道下一个线索和最终的真相。 “长篇巨制,爆炸上演”,非常值得一读啦!
申奥美域菜鸟驿站💦 耳东💦 · 1.0/10
三部曲中看到现在最揪心的一部。莱农的生活看似像结冰的湖泊,结婚、生子、做家庭主妇,是千千万万个女性中年的缩影。但实际上,这片湖泊下面是涌动的水流,是对现状的不安和不满。我非常理解她最后出轨尼诺,关掉上帝视角,尼诺的出现像是在这片冰湖上凿开了一个洞,冰湖从此处裂开,水从洞口涌出,然后蔓延开来。春天不来,冰雪永远不会消融,但裂缝却永远存在在那里。莱农之后的生活会怎样呢?
66圆 · 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