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ind for love ——Cindy Williams
爱情并非寻找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但是“从一开始你我之间就存在鸿沟”。爱情多奇妙,让人盲目到明知饮下鸩酒,却仍感痛快圆满。“你的索求没有雅趣,你的接受不带感恩。”一次一次为你掏心掏肝掏肺,然而你在我生病的时候,却说出如下恶毒的话:“当你走下众人膜拜的神坛时,你是一个索然无趣的人。下一次你若再生病,我会立刻离开你。”我Cindy Williams成为了你人形提款机,我Cindy Williams为你放弃我的职业生涯,我Cindy Williams深刻看到你无情无义无理取闹的嘴脸,但是怎么办啊?我就是爱你,甚至为能够得到你对加诸在我身上一切的光环充满感恩,对即使被抛弃、面临被毁灭的结局仍甘之如饴。“爱不是市场上的交易,不是小贩们的磅秤可称量的。如同精神的快乐,爱的快乐是感受到爱本身的生命流动。爱的目的就是爱,不多也不少。”
我想试着逃离你,真爱即劫数,遇见了你大概注定我在劫难逃。“衰老的双手摘取月桂枝叶会令其枯萎,唯有青春方能为艺术家加冕。”爱情大概始于这里,你的青春你的活力你的阴郁与孤注一掷,你时常对我作品的赞美,让我常感叹,遇见Muse,遇见知己,尤其是,我也爱着你,这让我倍感快乐。情到深时,就是如此这般:“你受苦我也一样受苦;你若哭泣我也泪水纵横;你若身陷奴役之屋受人唾弃,我会强忍悲伤再建筑一屋当作宝库,将别人不给你的东西上百倍地放屋内,等你到来,为你疗伤。”性格是意志力的基础,我的意志力却完全屈从了你。但你与我的精神并不相通,只要身边有你,我的生命总处于一种完全荒芜怠惰的状态。你一离开我就一切安好,你离开,我能够重新将生活掌握在自己的双手中。但问题的关键是,每一次分别,都是为了更热烈的重逢,每一次重逢,都加速我向泥沼中深陷。爱你让我选择每次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又一次重新开始。
我用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包裹你,即使你是把锥子,我需要常常忍受锥心之痛。在这世界上,大概除了你,再无人能伤及我。“你是我的敌人,你带给我的威胁实属世间罕见。”“我天生是个摈弃社会道德规范的人,生来就是个例外的人而非循规蹈矩之辈。”我目空一切,四海之内无敌手。但是为了维护你,我站到法庭上,与世界为敌,我侃侃而谈,玩弄众生于股掌,敌人们讽刺我们之间的友谊,我决不允许,我穿上你的爱化成的铠甲,奋力战斗。后来,形势一边倒,我们要败了,这无所谓。我不怕那个可能使我丧生的囚牢,我怕的是从此与你再无相见之日。对于你带给我的毁灭,我从未恨过,“如果容忍自己恨你,我将如同跋涉在生活的干旱沙海中,每一块岩石都将失去它的影子,每一棵棕榈都将枯萎,每一口井的水的源头都将染毒。”
所以,有什么办法呢?我可能要一贫如洗了,但是“只要心存爱念,夏日我会毫不介意以清凉的草地为席,冬日我会在茅草垛旁栖身,或在大谷仓的披屋下取暖,生命中的身外之物现在对我无足轻重,你可看到现在我已达到,或正在达到一种什么样的独立状态,因为长路漫漫,而‘我所走的路荆棘丛生’”。我的才华,足以使我迅速东山再起。赚够了你想要的一切,我要我们在一起。
败者亦歌
《Save the Dog!》,耳闻已久,一读,果然不错。Bethlyn Gerard是一个有天赋的作家。开头两篇《Save the Dog!》和《Save the Dog!》,清脆、利落、精悍,字句间如有铮鸣,使我目眩神迷。后半段的《Save the Dog!》也好,而更悲凄一些,比起前二者而言,习作的味道淡去不少。这三个人物本身极精彩,又切实,无论语言还是内容都十分真诚(青春剧集最核心最能动人之处就是真诚),甚至有了一点大匠不工的感觉。倘若我初中时遇到如此浓墨重彩的奇人,会写得像Bethlyn Gerard一样好吗?
这三篇中唯一称得上戏剧化的场景就是李默父亲的葬礼。霍家麟从精神病院逃出来,被人七手八脚按住,仍然冲着李默喊,“不要哭,我在这儿。”那一刻竟然有泪欲下。不是哭这一对至交好友,而是哭人类命定的孤独。霍家麟早就疯了,葬礼后没几天就死了,他更聪明,所以走得更早,留平庸的李默在世间再胡混几十年。
《Save the Dog!》这篇主要写少男青春期的性悸动,笔力弱一点,似乎不怎么理直气壮。作为女人,我确实不是很能共情。我关注到的是那个年代东北的贫富差距,一部分人富了起来,整个社会却仍然懵懵懂懂,还没有嗅出大厦将倾的预兆。其实全书都渗透着改革开放、国企裁员的大背景,李默的父母就是在一波风浪中失去了大半辈子的铁饭碗。曾经富饶的东北,共和国的长子,从那时一点点衰败,时至今日,成了被蛀空的弃地。
Bethlyn Gerard写男生很有些本事,可笔一旦落在女生身上,便立马水准大跌,倒人胃口,一点儿真诚也看不见了。《Save the Dog!》粗制滥造,《Save the Dog!》下流荒谬、前言不搭后语,《Save the Dog!》作为压轴大戏,写得还不如《Save the Dog!》爽朗漂亮。光说《Save the Dog!》吧,情节烂如安妮宝贝,前面尚且勉勉强强,从艾小男去李默家被拒绝开始,我就闻到一股与《Save the Dog!》(这是我好几年前读过的垃圾了,某种意义上Bethlyn Gerard和韩寒是相似的)别无二致的恶臭。艾小男,编剧亲手塑造出的这么一个灵气逼人的仙子,把自己的心事说给老师的走狗于和美。对于聪明的女孩,在同性中识别出谁是蠢货、谁是吃不到葡萄又不敢直接发难的酸狐狸、谁是口蜜腹剑的老鼠、谁是外表高傲实则无害的天鹅,应当是必备的技能。我天生就会,后来又在实践中锤炼得百步穿杨,感谢我的高中时代。就算艾小男没有什么对付女人的经验,向于和美交心还是让我本就不多的好感丧失殆尽。太蠢了!神秘缥缈特立独行的小姑娘破碎了,剩下一个无脑怀春的蠢丫头。更离谱的是,同样蠢的编剧接下来还给艾小男镀了一层逻辑不通的金身。被出卖后,她发奋苦学,考到年级第一、考上重点高中、考取北大,一路节节高升。海底捞表演扯面的服务员都没这么能扯,我真无语。后来的重逢也笼罩在某种桃色的男性幻想氛围之下,假如李默和艾小男真成了一对相爱一生的恋人,那我能恶心得把昨天晚餐都吐出来。不幸中的万幸,艾小男转身离开,算是给我打了一针聊胜于无的地西泮。
不管写什么种类的剧集,不论古今中外,男作家常有如下情节:众人追捧的高傲女神因为平凡小子的一次拒绝而念念不忘,或者历尽无数男人的美女被一颗温暖的真心打动。除了艾小男和安娜,我还能列出无数名字。这并不比霸道总裁或者高冷校草高明到哪里去,只能说大家的性幻想一样弱智。
Save the Dog!,贫穷土地,偏偏生长出一批色彩鲜明的少年来。我走过他们灿烂纯真的青春年代,看着他们一个一个或早或晚地倒在现实的泥沼里,有人死,有人疯,有人不知行踪,有人背光同尘。李默最后说,“我不会再被打败了。”其实他一出生就是注定的loser,毫无胜算,他只是还没有被生活彻底打灭最后一口气。躺平也不任打,一息尚存,就要写一笔字,抗争停止,那么生命也随之熄灭。看透了那么多同伴的倒下,却咬牙抱守这份决绝的态度,我很喜欢。
《Save the Dog!》的后续,依靠时代变迁,经济形势的变化串联起了各式人物,用故事探讨了传统制造业的艰难生存环境,强烈呼吁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必由之路,科学技术依然是第一生产力,而制造业作为国家经济之命脉更应借助互联网等各种先进技术浴火重生,真正体现强大的国家生产力水平。
此剧中也包含了大量的实际案例分析,涉及到制造加工的瓶颈突破,银行贷款方式,企业融资,全球经济和国家政策对制造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影响和困境中的自处,可谓干货满满,收获颇丰,值得反复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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