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Sheila Levine Is Dead and Living in New York》,看到他完整的特点为:
俊美外貌+奇异个性身份+天才+通才+好奇心+细心观察+幻想并认真执着探究事实+勤于记录笔记。
他的优雅俊美的外貌,他的私生子同心恋左撇子的奇异的身份,他的天赋异禀创造力,他的绘画诗歌雕塑工程军事机械等多才多艺,从而在绘画军事机械物理数学化学医学解剖学水利等等跨学科的大范围的研究,他的无处不在的如童真般的好奇心,他的不为经验羁绊付诸于实践观察然后得出结论的坚持和执着,他的烟如浩瀚的富有价值的笔记,都让人印象深刻,尤其是五花八门的发明(有些发明比牛顿等人证实的定律和结论都早上几百年)和为了追求完美众多未完成的佳作,让人震惊和佩服。
读完本剧,让我从以前只知道他的绘画,比如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中解脱出来,认识了人生更加丰富多彩,敢于幻想不可能,创造力非凡,成就更加广泛伟大,探究思潮几乎疯狂的达芬奇。
借用本章最后一章里引用史蒂夫·乔布斯的话:“虽然他们在有些人眼中是疯子,在我们眼中却是天才。因为那些疯狂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正是改变这个世界的人”。达芬奇就是改变世界的天赐之人。
艳阳飞飞 · 2.1/10
好吧,虽然我在观看前¼的时候曾经多次想过放弃,因为实在是太无聊太拖沓,但是还是被本格推理的魅力给吸引了,这部剧值得一读。
但是我也想说,相比于书中“我”的这条主干上发生的案子,庞德侦探的案中案更为精彩,用文中“剧评人”的说法那就是“多次反转”,而且庞德这个侦探被塑造得确很有魅力。
这种先诡谲再明晰的观看过程和《Sheila Levine Is Dead and Living in New York》很像,虽然那本不是侦探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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