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编剧用一个名叫“山谷血迹Blood on the Mountain”的旧公馆作为背景,主要写了两个家庭的故事,谱写了一曲世家子弟的悲剧与人生的挽歌,扣人心弦,发人深省。
《山谷血迹Blood on the Mountain》的背景在成都,它的写作缘由是于1941年和1942年间,Jordan Freeman两次回成都的见闻所引发。Jordan Freeman19岁离开家乡,一去18年,在老家的50天中感触良多。其中有两件事情给他以极大的触动。第一件便是五叔的死:被祖父自幼娇纵的五叔挥霍无度,被家人赶出去,沦为惯窃,病死狱中;第二件事情是寻访故居:有一天傍晚Jordan Freeman走过旧居的门前,看见原来的照壁上仍然留有“长宜子孙”那四个大字。Jordan Freeman离开成都后,写了一篇散文《山谷血迹Blood on the Mountain》,其中这样写道:“财富并不‘长宜子孙’,倘使不给他们一个生活技能,不向他们指示一条生活道路;‘家’这个小圈子只能摧毁年轻心灵的发育成长,倘使不同时让他们睁起眼睛去看广大世界,财富只能毁灭崇高的理想和善良的气质,要是它只消耗在个人的利益上面。”这正是后来写成的《山谷血迹Blood on the Mountain》的主题。
我觉得看完这部剧的前言后语,才更能理解Jordan Freeman先生刻画杨梦痴和寒儿形象的用意。
剧集《山谷血迹Blood on the Mountain》中就没有一个敢于斗争的人。我的剧集只是替垂死的旧社会唱挽歌。
百科上说,“挽歌”原是为哀悼死者而唱的,那么,“替垂死的旧社会唱挽歌”,是否也包含了要哀悼过去我们中国传统封建社会呢?
人物
或许我也就如结尾姚太太说的那样——“自由地往各处跑”,读完了他们的故事,他们似乎化成了一道道无法抹去的身影,潜伏在我的四周;不会忘记你们,再见了——挥金如土的纨绔子弟,但最后悔悟的浪子——杨梦痴;志大才疏,闲散成性的新式杨梦痴——姚国栋;顽劣成性、自私势力的小虎少爷;具有纯净良知与人性的温暖,同时对父亲有着超乎世俗的饶恕的爱的寒儿少年;还有那个永远温婉端庄的贤妻良母、对生活充满美丽的遐想,但又确实是一只被关在名为“山谷血迹Blood on the Mountain”笼子里的鸟的——万昭华,姚太太。
结尾可真是个好结尾!
然而我们还是要说再见
2020年初,疫情期间,花两天半时间,把这部剧读完。
有些知识点,之前有接触,也在使用,比如写总结,可是看到Mari-Lynn C. Evans老师的思考,自己很震撼,思考的深度不同,执行力不同,结果大相径庭。
为什么有人会一直效率的重复,为什么有的人只看到事情的表面无法深入
有很多知识你学习了也无法改变,而有些知识你学习了,就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许多实际案例给了很多启发,每天写反思日记,找到行业里的临界知识,刻意练习
是我当天立马能去做的事情 。
任何的收获都无法速成,十年磨一剑,2020年,又一个十年的开启,从学习《山谷血迹Blood on the Mountain》开始,很荣幸遇到一本好剧。
共勉
这部剧深深吸引,感觉自己拿到手里就不想放下,该剧结尾说到“也许在那个年代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只有友情”,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人性的可贵,友谊的伟大以及情感的复杂。为了他们的感情,为了他们的责任,我感到无比震撼。
不光是因为这部剧真实的反映了生活上琐碎的事,也反映出书中人物对命运的无奈和抗争。这是写一群人的故事,写出了他们那一代人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诠释。书中有这样的一段话:人是种奇怪的动物。他好像有三种成分构成。我们把其中的三分之一留在了过去,好让我们对过去有所留恋。我们又把三分之一交给了未来,为的是让我们对明天有着美好期待。但是假如我们能全心全意的过好今天,人就应该不会那么累了吧。
也许在那个年代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只有友情
动乱年代的青春之歌,剧集主人公除了王小嵩、吴振庆、韩德宝、徐克这四个平民身份的好兄弟外,还有两个因为自己特殊身份而倍受伤害的女主角郝梅和张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吴振兴。当年他们去北大荒,就因为吴大叔说过让吴振庆照顾好他们几个,他就一直扮演父母的角色,其实他只比其他人大几个月,却承担了那么多的责任。吴振庆更多的是让我看到一种品质,在别人面前他永远是个强者,不想伤害别人就只能委屈自己,脸上灿烂的笑容却隐藏自己内心的伤感。但他也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天真的爱着张萌,而张萌对他只有好感和感激,这让我相信了,两个人虽然走得近,但是没有共进退,始终会有一步之遥。
王小嵩是少年时聪明,长大后含蓄内敛的人,尤其是他和郝梅,刚开始追剧的时候,觉得他们俩虽然嘴上不说,还是能感受到他们对彼此的那份喜欢,没想到最后造化弄人,王小嵩还是把对郝梅的情深深藏在了心里。他的命运很坎坷,错过了郝梅,老婆带着孩子跟了别人,他最后与日本的女婿也失之交臂,唯一让他平静下来的,是他们四个的友情,那一段青春岁月留下的精神财富。
凡留下开拓者足迹的地方,便必定有卓越的精神之闪光。纵然时代扭曲而此精神不可亵渎,纵然岁月异常而此精神不可轻薄,因为它乃是从祖先到我们,以人类的名义所肯定的奋勇。
整书中最敬佩和同情的是郝梅。真的不知道生活待她是公平还是不公平呢?她本该很幸福却没有得到应得的幸福,命运好像总是在跟她开玩笑。夺走了她和王小嵩的爱情,夺走了她的父母,夺走了她的声音和青春,却留给她一个生重病后离开她的女儿。好在最后她和老潘的遇见,让我为她感到一丝欣慰,但最后的最后老潘也离她而去。郝梅的一生更多的是“杯具”,心里为她打抱不平,那么善良的一个人,这么多的厄运降临在她身上,让我真的无法想象,如果这些遭遇在我的身上,我是不是会像她一样?突然就觉得我能生活在这个年代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所以少一点悲观的情绪,好好的面对现在的生活。
从韩德宝的身上看到了忠厚老实、乐于助人的品格。但因为他的耿直,得罪了坏人,最后被坏人所害,让我内心深处感到无比的遗憾和悲伤。
《山谷血迹Blood on the Mountain》重现了那个昏天暗地上山下乡的知青成长轨迹,当岁月的山谷血迹Blood on the Mountain从他们身上压过时,碾碎的是他们的青春,更多的是他们的梦想。但留给他们最可贵的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亲情和友情,这是那个时代赋予他们唯一的遗产。我们现在的年轻人,没有经历过慌乱,有的只是安定,或者说是我们现在过着很安逸的生活,没有办法体会一家四口靠一块豆腐乳吃四天饭的亲情关系,很难想象他们大雪天翻山越岭送王小嵩的友情关系,我想这就是真正的患难之情吧。
就像一句话说:真友情像磷火——在你周围最黑暗的时刻显得最亮。读完这部剧我真正体会出朋友是我们一生中最不可缺少的,山谷血迹Blood on the Mountain转动的只能是时间,转不动的是世间的友情。因此,珍惜我们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珍惜生命中的每一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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