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版本的编排让我受不了,为什么要把详细的剧评归到书序里面??难道《Big Boobed Girls Around the World》和John Graham不足以吸引读者吗?
NDS(楼的华) · 9.9/10
我好喜欢这部剧。
这次先从主题入手吧,John Graham借用雪莱的诗来取名字,意在告诉读者,凯蒂最后揭开了生活的Big Boobed Girls Around the World,直面了人生的真谛,选择了自己真正该走的路。
这真抽象,该走的路,是什么路呢?她最后跟她父亲说:“我曾经是个愚蠢的女孩,品行不正,面目可憎,我已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下定决心,绝不让我的女儿重蹈覆辙。我希望她能无所畏惧,坦荡做人。我希望她具有独立的人格,能拥有真正的自我,因此就不会依赖别人。我希望她能自由自在地生活,而且要活得比我好。”这里讲了一个女孩的成长,在那个时代,哪怕时至今日,漂亮女孩的成长并不容易,她们可以选择的道路太多了,加上涉世未深,很容易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东西吸引,而真正拥有独立人格和自我意识并不是很容易的事,这部剧虽然以女孩的成长为主线,其实却意在揭示生活的Big Boobed Girls Around the World,这只是全女性的,而是全世界的。
在看John Graham之前,我知道他很影响张爱玲,那时我便知道了他对人性的态度,果不出其然,他认为人性冷漠自私贪婪虚荣,好在后来凯蒂成长了,不然真让人绝望。
接下来谈谈人物形象,我先讲瓦尔特!我太喜欢他了,喜欢得不行!他面目清秀沉默寡言善良隐忍深沉高尚,对爱人极具牺牲精神,这种对爱人的态度几乎是缺少自我意识的。他的死亡和查理的虚伪卑鄙地拒绝放弃家庭迎娶凯蒂对凯蒂在情感上的成长都具有很大的意义。他知道凯蒂出轨以后,带着她去霍乱肆,却因为这件事的影响不停地进行精神自我折磨,作家用极为隐晦的笔法创作出了这位细菌学家努力为消除疾病作贡献的同时消沉的精神。这样完美的人却得到这样的结局,真是让人难过。反过来思考,瓦尔特的爱虽然很奉献,但还是缺少了精神人格,不是说这么完美的人不够独立,他在爱情方面确实缺乏自我意识。
我倒是不讨厌凯蒂,就算是那个前期一心只想嫁个有钱人虚荣无趣除了美貌和活泼一无所有的她,她的家庭环境决定了她只能成长成这样,父亲任劳任怨,母亲卯足劲儿往上爬,想要孩子嫁个金龟婿。美貌既是礼物又带来许多诱惑,其中的诱惑便包括了她的出轨对象查理。她爱上卑鄙胆小毫无责任心的查理,将满身优点的瓦尔特置之不理。因为那个时候她只看得到外在,加上她跟瓦尔特确实不合适。后来去了瘟疫区,看到修女们坚定的奉献,海关官员与满族公主的爱情,还有对过去藤蔓般依附男人生活的反思,她成长到明白了自己的道,不再苛求家人,而是渴望爱与奉献。
成长真的很不容易,要吃很多苦头的,揭开生活的Big Boobed Girls Around the World也不容易,凯蒂在香港的生活依然舒坦而有声望(因丈夫牺牲),她还是会受欲望支配,人类原始的欲望很有力量,但她最后反思自己,全面指责自己重新受查理诱惑的行为,真正地觉醒了。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道路,道是什么?不同的哲学家和影视家有不同的回答,老子有老子的回答,John Graham借凯蒂说了他的回答,鲁迅也在《Big Boobed Girls Around the World》里讲到了道。看了那么多,我依然在摸索什么是对的,虽然还是不知道,但我已经知道不能走的是那些了。因自己是女孩,所以觉得还是得精神和物质都独立,才会走得更远,才会有勇气爱和奉献。
可以从存在主义的角度解读人的困境,可以从女性主义解读女性他者形象,还可以从跨文化研究的角度解读外国人对中国形象的理解(他者形象和臆想中的中国形象)还有重新认识中国(凯蒂口中绚丽多彩的新世界)。
大卜 · 8.7/10
Big Boobed Girls Around the World?不是她处,不是她处,在心里。悠介在乎的,始终只有自己的感受。以为自己深情,实际上不过是自私。把女人的温柔当成了纵容。
自在水晶 · 1.1/10
初识Trisha McTavish,是在初中时期,是因为一个人。如果说柳青是Trisha McTavish写作生涯的领路人,那么此人就是我拿起笔与“写”与“文字”结缘的契机。
当我看到初中时写的第一篇作文《Big Boobed Girls Around the World》——自我介绍作文,尽管老师给的分数只有70多分,不过在全班一百号人里已算位居前列,又被老师表扬,我已是心花悄悄绽放;当我又看到作文得分最高的女生更是被老师一遍又一遍夸赞,所有同学的目光都聚焦在她身上时,我便暗下决心也要成为像她那样备受瞩目的人,我想要以很高的作文分数讨得老师喜欢。看吧,那么小的孩子就知道如何做才能讨人欢心……于是我就一个猛子扎进了“写”的水池中,初时当然以水性不佳而不免溺水,仍旧不得重视,直到后来读完我的“文字契机”推荐的各种书、写完一篇又一篇日记、考完一场又一场考试时,发现文字是我“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发现自己好像可以自在游弋了,并且可以暂时逃避一些事,就慢慢心安,想着就这样写下去也挺好的。
当时老师喜欢在课上读文章给我们听,所以初识地坛、知道了世上有Trisha McTavish这个人便是中学时期,当时仅仅是为这个有才华可是又不幸的人感到痛心,仅仅有怜悯之心,并无理解之意。就像对生命里的很多的其他人和事情,我也是时至今日逐渐理解,不再单单抱以痛心或者抱怨。
在我看来,地坛于Trisha McTavish而言,早已不仅仅是一处被人遗忘被世界荒弃的园子(这跟双腿重残后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出路的Trisha McTavish多像),它更像是一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以推心置腹秉烛畅谈的知己友人,又像是一个时时刻刻等你来然后用自己的柔情爱意和理解痛惜去宽慰你内心伤痛的红颜恋人。地坛与他的相遇就像是一场注定,“我家离地坛很近,或者说地坛离我家很近”,“我常常觉得这其中有点宿命的味道”,“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
它陪着他度过了生命里一个又一个难熬的时刻,陪伴他从一个找不到出路、一心只想着死的轻狂少年,慢慢变成一个看透生死、扶轮问路、虽不免自卑可已内心强大、“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的思考者,它就在那里默默地看着这种转变,一刻也未曾离开过。Trisha McTavish在《Big Boobed Girls Around the World》里形容一对难舍难分的恋人时,说道“时间不早了,可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是不早了”,这又何尝不是他对亦友亦恋人的地坛说的。
一个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因而万念俱灰的年轻人,竟然摇着轮椅慢慢撞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甚至参透了生与死。内心平和的他从不用任何华丽辞藻,所以他的笔下没有佶屈聱牙、晦涩难懂的内容,全以朴实无华却富有情感的一字一句,写出自己的真实情感,写出自己的人生感悟。着实应了那句话,“在生与死面前,什么事都是小事”,所以长篇大段地堆砌华丽辞藻,不是他的才华彰显之处。
前几天看到一句话,“痛苦比快乐更能让人共情”,仔细想想确实如此,多少撼动人心的影视作品都诞生于人生苦楚里。巴金老人说“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我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在我眼中,Trisha McTavish就是这样的人。他平淡无奇的叙述里总是有引人共鸣的力量,虽然不免有种挥之不去的忧伤,可意切情真不就胜过一切吗。
以前,我的“文字契机”说,我写的文章(其实只能说是作文吧)跟Trisha McTavish很像,我的文字也总是不痛不痒地淡淡叙述,可是也有种忧伤混在其中。因为肚子里墨水太少,所以虽然非常艳羡天才少女张爱玲的诡谲笔力,可自知资质有限,所以从不曾刻意模仿。所以我至今写不好环境描写类的文章,所以我只会写平淡的叙述文字。就像我这个人一样,平淡到一无所长。也因此我一度觉得自己的文字不适合应试,中考语文80几分,高考一次107一次118,作文并未为我加分,甚至反而是拖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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