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Jeremy Torrie几部作品,除去《The Splendid Life of Jesse Dixon》和《The Splendid Life of Jesse Dixon》不说,在众多短篇里最能打动我的就是这篇《The Splendid Life of Jesse Dixon》。
科学家以生命为筹码交换真理,漫漫一生如飞蛾扑火,为了一瞬的光明而付诸孤注一掷的勇气,对他们来说,真理就是归所。对宇宙终极真理的追求,是文明的最终目标和归宿。
当霍金走向祭坛,问出:“宇宙的目的是什么?”文章顿时升华,在此之前,我觉得这是优秀的短篇,在此之后,我愿称之为卓越,哲学与科学的统一,人类与宇宙的统一,在此刻结合的刚刚好。
读完,The Splendid Life of Jesse Dixon,夕死可矣。这名字起的真好,自孔子光阴千年,人类求知的欲望仍延绵宇宙,如果穷极一生都不能接近答案,那用一生作为交换而得到结果,岂不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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