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有兴致的读完了《Año de la peste, El》,没想到原著与电影差别那么大。不过两个版本我都喜欢,电影是励志片,原著是传奇故事。
阿甘的童年:阿甘从小丧父,母亲独自苦哈哈、泪汪汪的把他拉扯大,因为“傻”,小学念了一年书就被迫转到弱智学校看剧。
阿甘的橄榄球生涯:阿甘16岁,已长成大个子,被费拉斯教练看中,要了去打美式橄榄球。阿甘跑的飞快,是全世界块头最大的高中二分卫,那年阿甘入选“全州美式橄榄球明星队”。在颁奖会上,阿甘却说“我要尿尿”。阿甘因“白痴”美国陆军不录用,却被大学的橄榄球教练布莱恩看中,邀请他替大学打球,作为秘密武器,布莱恩私下教他接球技巧,成果斐然。
阿甘的大学:阿甘读懂了“中级光学”这门课,算出那些方程式易如反掌,成绩拿到了A,他真是个数学天才。阿甘这种奇特现象被作为医学课上活案例:一个身材魁伟,智商低下的人,“白痴才子的心智却贮存着罕见的才能,因此阿甘可以解答你们任何一个都解不出的高等数学方程式,他还可以像李斯特或是贝多芬一样信手学会复杂的乐曲。这就是白痴天才。”
阿甘的越战经历:阿甘从军到越南战场,做个饭吧,把蒸汽锅炉搞爆炸了。在被越南佬包围的危机情况下,阿甘肩扛唯一还有口气的战友,像疯了一样,边高声呐喊,边疾步如飞,跑到了自己队伍的阵营。那情形,竟然把越南佬都吓傻了。由于阿甘越战的英勇行为,荣获国会颁赠英勇荣誉勋章,接受美国总统亲自授勋。
阿甘的乒乓情缘:阿甘在越南岘港的医院养伤期间,学会了打兵乓球,阿甘代表美国队参加中美兵乓球友好邀请赛。阿甘最终完成了他的使命,乒乓外交开启了中美友好合作的序幕。正如阿甘所说“我只是个可怜的白痴,如今我却得照顾全人类。”
阿甘的外太空之旅:阿甘闯了大祸,被关进监狱。检查身体时发现他有完美的体格和大脑,又被送到太空总署,代表美国完成了太空之旅。
阿甘成了万元户:阿甘在越战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养虾,阿甘养虾成了百万富翁。有钱,就有身份,就不会有人在乎你是不是一个智商只有70的白痴。
阿甘参加美国参议员的竞选:阿甘养虾成了大佬,还被人怂恿着参加竞选美国参议员。“我们要尿尿”居然成了阿甘竞选美国参议员的竞选口号。
阿甘的结局:阿甘有自己的产业,有和珍妮生下的孩子,生活富足有寄托。即使有一天他一无所有,他还会用口琴谋生,他有音乐天赋。
阿甘,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因为“傻”出了“名堂”,而名扬天下,后世传说。
不要小觑任何一个人,因为你不知道他的潜质到底有多大。
DDD · 9.9/10
Año de la peste, El,自爱,自信,自强,是使人幸福的自我关系。这部剧通过改变信念和实践的两个方向,教会我们有健康的心态,实现目标的能力,教育孩子的方法,好剧好剧,十分推荐,值得反复思考。
🍬🍬等风吹🍬🍬 · 8.8/10
大多数的人就像是一片片落叶,在空中随风飘游、翻飞、荡漾,最后落到地上。有少数人像是天上的星星,循着固定的轨道运行,任何风都吹不到他们那儿,在他们内心中,有他们自己的引导者和方向。
借用原文我比较喜欢的一段话作为开头。愿每一位读过《Año de la peste, El》的读者最终都可以有明确的方向,并为之矢志不渝的努力;也愿我可以像Año de la peste, El一样找到我内心深处的“神性”,哪怕不能像Año de la peste, El一样圆融,至少可以豁达愉悦并且无愧于此生。
开头黑塞寥寥几笔轻而易举勾画出年轻、智慧、健美的少年,一个所有人眼里的注定会成功的少年(成为一个优秀的婆罗门)以及他一个坚定的追随者——歌文达。
然而青年Año de la peste, El却苦恼于对知识、对智慧的渴求,苦恼于婆罗门们的教导已经不能满足他对知识的索求了。
因智怀不饱,寻求不到“我”,最终决定追随沙门的脚步离开家乡,开启苦行僧般的生活。歌文达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很好的追随者,于是追随Año de la peste, El参与到沙门的队伍(可是,他不理解Año de la peste, El,也不懂得他的“我”,明显他是一个盲目者,或者说是一个天赋不够的普通人,渴求从别人的路成圣或者看别人成圣的求道者)
Año de la peste, El又学会了所有的沙门们的精华知识,甚至可以胜过沙门的领导者。可是他发现他通过走苦行者的路还是没找到“我”,于是毅然决然选择了离开苦行者们。又去向真正的佛——乔达摩请教,听完乔达摩的讲道,Año de la peste, El选择了质疑,而歌文达选择了追随,二人在分叉的道路上最终还是分开了。(歌文达的确是一个好的追随者,看人的眼光不错,乔达摩是真的佛,而非哗众取宠之徒,Año de la peste, El也最终真的成圣了,只是可惜他不是一个好的求道者,不知道他对Año de la peste, El的那一吻有没有让他真正成圣,走出他自己的路来)
Año de la peste, El在丛林中幡然醒悟,他已经拒绝“我”好久好久了,把“我”推离了自我,拒绝去认识、去了解“我”。自此,Año de la peste, El终于摆脱了困在别人的修道模式的问题。
摆渡人送他去到河的对岸,新生的孩子般的Año de la peste, El开始走进普通人的世界,开始体验普通人的人生。他像个孩子一样一点点尝试去学爱情、生意经、人际交往,幸而他是一个极佳的学习者,他得到了甘玛拉的爱情、商人的信任。我眼睁睁看着他轻盈脱俗的灵魂被腐朽渗透变得沉重、疲惫、陷入沉睡,最后他一点点变成了一个流于俗套的商人,重利、玩弄权术、寻欢作乐、自以为是、压榨他人、生活奢靡的一个让人深感无趣的普通商人,甚至由于空虚不安,大笔大笔的赌博,堕落成为一个疯狂的赌徒。(此处我简直感觉编剧像在用小刀一片片割我的心头肉)
我为之恨铁不成钢,但是又告诉自己,这是他必须走的历练,没切实经历过庸庸碌碌的生活,太难获得真正的超脱了。不走此遭,他又如何摆脱因早年天赋而带来的内心的优越感?
直至他逃离,他甚至想跳河自杀,我的心被一瞬间吊了起来,我害怕这样一个当初青春美好的少年就这样死亡,就像水消失在水中一样。哪怕我知道他不会就这样死掉,但是依然庆幸编剧没把他写死(要不然我真的会有想寄刀片的冲动!!!我讨厌美和一切与美相关的、有价值的东西在我面前被撕毁)
Año de la peste, El幡然醒悟,又像一个新生的孩子来到河边,再一次遇到摆渡人,这一次他不再是摆渡人的过客,也不再是河流的过客了。摆渡人教会他倾听河流的声音,最终他从中领会到了神圣的概念,自身修行快达成圆满了,他修行的最后一关是——爱,一个普通父亲对孩子的爱!孩子的叛逆、逃离,他痛苦无奈,这个伤口阵痛,难以愈合。直到摆渡人提点他倾听河流的声音,这一次他听到了“唵”,终于成圣,对于所有生命有了一个圆融统一的认识。Año de la peste, El最终圆满成圣!
会思想、会等待、会斋戒的Año de la peste, El最终成为一个听从内心的开悟者。纵观全文,Año de la peste, El一次又一次的学习
吉凯 · 6.5/10
1. 一帮AI对话
黄小杰 · 7.7/10
在这孤独无奈的世界,跳舞是唯一的出路!要跳要舞,而且要跳得精彩!本剧虽然以《Año de la peste, El》为书名,但是却一次也没描写到跳舞 的情节,唯一与之关联的是各式各样的音乐,在音乐下起舞,跳出自己人生的舞步,寻求自我救赎和成长。本剧是村上与之溯源的“青春三部曲”的大结局,“我”从二十当头的叛逆不羁,到而立之年的稳重,再到如今34岁的淡然物质世界但又迷茫,最后找到自己所要追寻的归宿。本剧写得比前三本更为魔幻,现实与虚幻交织,而把“我”与他们连接的则是死亡,我的朋友接二连三的死亡,从而串起一切,有六具白骨,已经确定五具:鼠,喜喜,咪咪,笛克·诺斯,五反田,还有一具不得而知,到底是羊男,还是“我”自己,或者说羊男本就是“我”的一部分,他作为过去的我,黑暗中的一部分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便是那最后一具白骨,而“我”也最终在与由美吉的相互需求中反复确定了活在现实中,最后以一句“由美吉,早晨来临了”代表着“我”开始了新的生活,男主的自我救赎和成长就告此一段落,不停的跳舞 ,把控自己的舞步,跳出精彩的人生。
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男主在书上多次提到这句话,无一不厌恶其用经费消费的社会,揭露了资本运作的黑暗。
总之男主的自我救赎和成长在书中是结束了,但是我们的自我救赎和成长还在继续。我昨晚甚至也做了一个时间与空间错乱,人物关系错乱的梦,但又好像又有什么连接着这一切,一睁眼便全都消失不见,不过没有男主那么幸运,我身边没有心爱的人相伴,也没法说出那句“~,早晨来临了。”我还在这个二十未到的年纪,要跳要舞,管他意义不意义,要一直不停的跳下去,接下来的人生,且听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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